爱读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是不死狼不是农夫犬[星露谷+崩铁] > 16、狼怎么像人?(十六)
    十六

    叶知微早出晚归,唐郝也忙于献祭,雩云神出鬼没。

    农场里三个大活人都顾不上管他,天气又不错的时候,不死途伸出了探查环境的jiojio。

    他如今三条腿,不如做人的时候方便,但一蹦一跳一迈的,还真让他在农场里面逛了个遍。

    这一走,他发现这个农场很大,十分大,非常大!

    因为连着后山的缘故,仅农场外圈的栅栏内就有两道河流,通过小石桥连系两岸。

    第一道河流就在出门后不远,甚至一座小屋就坐落在河水的另一侧,与河对岸的另外两栋房子相隔而立。

    水流被从山上引下来,鸡牛的窝棚在水源旁边,半人高的灰狼蹲在围栏外,抬头就能瞧见扑腾着翅膀的母鸡在鸡舍前方的草地里觅食,一副悠闲欢快的模样。

    母牛身量很大却十分温顺,它在旁边的河里饮水,吃着附近地面上生长的绿草,同样一副自得其乐的模样。

    不死途静静看了一阵,继续自己的探索。

    穿过小桥,然后就是一片已经被打理平整的农田,他能看出田地里已经种上东西,但种得是什么,灰狼凑近后嗅嗅土坑,没闻出来,可能不是什么吃的东西。

    附近的熔炉已经被搬走了许多,只剩下两排还呆在原地,炉腔里燃烧着高温,不眠不休的进行着熔炼矿石的工作,附近的箱子被上一个人打开后没关,里面堆积的矿锭在阳光下闪烁金属特有的冷硬光泽。

    不死途感兴趣的瞧了两眼才转开视线。

    空地远处是第二条河流,凑近后就能看出河流之间的区别。

    相比起第一条河流明显由人工开凿引流的痕迹,第二条河流的河道一眼就能瞧出其粗犷的风格。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有时候也没有想象中那么讲究,充斥着一种“能用就行”,“经年累月下来总不会不能用”,“赶工的,别挑剔”的做派。

    换个建模二十年的选手,在这里会非常有既视感。

    不死途虽然发不出“造物主别不是个建模师”的吐槽,但看了一会儿还是难免有点……嗯,有点……

    自然界中的狼对自己的领地非常重视,它们分布广泛,森林,荒野,平原,山地,都能瞧见狼群的身影。

    灰狼在巡视的过程中,居然隐隐和这些野外的狼群生出些许相同的感受,可能是那句家人,那声家的缘故,离开狼群的狼难免会想念同伴,换言之,不死途他想家了。

    可老狼的家在哪里呢?

    众所周知,每一个巡海游侠都是一颗射出去的子弹,子弹是没有回来的地方的,它们的终点注定是扎在敌人身上,钻进敌人的血肉里,和仇恨同来同往。

    拉曼查有他的“星星们”,但一场梦幻的流星雨过后,空旷的夜晚就是不死途失去一切后的模样。

    家被黑暗吞噬,而黑暗与他如影随形。

    这头离群之狼如今再次找到愿意接纳他的地方,但头狼却不再拥有最初的那颗心。

    漫步在陌生的土地上,呆在屋子里的时候不觉得,实际展开探索会发现属于农场的地域实在是太大了。

    挥去些许浮愁,不死途用了一整天的时间把附近跑了个遍。

    半人高的灰狼站在山头上,风拂过灰白长毛,嗅着远方带来的信息。

    他看到正在山下开垦林地,清理石块,为打造果园做着准备的唐郝。

    他看到山上高处一片连绵的温泉水池,以及在水池旁边发呆的雩云。

    傍晚,他披着日落带来的橘色披风跑回家,趴在门口,目光注视着农场大门,星辰一颗一颗开始点缀夜幕,摇晃的尾巴突然停了下来。

    覆盖整座农场的安静被拖拉机由远及近的嗡嗡声打破,他从趴着的姿势换成坐着,眼底闪过不明显的期待。

    开车的人不论是不是被时间的死线追着都难免显得匆忙狼狈。

    拖拉机停在家门口,叶知微从驾驶位上跳下来,一抬头就看到半人高的大狼沉静的模样。

    那一刻,是叶知微第一次这么清晰的意识到有谁在等待自己。

    也许,后来的那些变化,正是从此时起……才有了结果。

    ……

    家里养狼是种很奇妙的滋味。

    叶知微不敢保证谁会有和自己一样的心得体会,但——

    她真的觉得这头叫大灰的狼过分聪明了!

    早上,把食物放碗里,他会注意吃相,从没把食物弄出来过,连掉到地上的食物残渣也看都不看一眼……不对,看还是会看,但那种平淡无奇的眼神不该出自一头不知饱腹的野兽身上。

    唐郝有时会突然上手吸狼,动作没轻没重的,叶知微却从没见到大灰有什么激烈反应。

    咬,没有,咆哮,没有,威吓,没有,顶多有些烦恼,眼神也透着无可奈何,老实的有些不像狼,可狗也没这个样子的啊?

    叶知微虽然没养过宠物,还是个猫派,但基本常识她还是知道的。

    狗其实是很敏感的动物。

    动物的五感是人类的几百倍,所以一些人类以为的亲昵举止,在动物眼里会带来很强的威胁。只有双方关系足够亲昵,才不会引发严重的后果,但就算如此,每年仍有许多饲主被自家的毛孩子送进医院,由此可见动物的本能对人类还是很有威胁性的。

    更别说她养的是一头狼。

    而这头狼聪明到她忍不住会怀疑他是不是要会说话了!

    因为这事,她还去问过法师,然后被魔法师催账的态度吓到落荒而逃。

    他要的古代种子还没出货,这个时候去见债主是她不智。

    换个人询问,因为莱纳斯的帐篷离矿洞很近,两方碰的多了也有一些友情。

    这个流浪汉喜欢各种和自然有关的产物,而鹈鹕镇物产丰富,她前往矿洞的路上会遇上黄水仙,野山葵,蒲公英什么的,如果方便就会采摘下来送给他,然后从他那里得到不错的反馈。

    两人友情的成立就是偶尔在矿洞里马失前蹄,再睁开眼睛就会发现自己被莱纳斯救了。虽然东西还是丢了,但起码没丢脸到小镇里面,属于你知我知的秘密。

    共享同一个秘密,他就是一个在必要时候不错的谈心对象。

    比如现在。

    ……

    “其实我最近养宠物了。”

    这天她下洞之前先找到流浪汉送上今天采到的黄水仙,得到对方心情不错的道谢,犹豫几秒,还是选择和他聊了聊家里的变化。

    也许是年纪不小了,他表现的对年轻人很包容。

    听到她这么说,莱纳斯温和道:“那可真不错啊,不过你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的样子,是宠物带来的小麻烦吗?”

    叶知微:“……或许……可以这样说……”

    她望向平静的湖面,矿洞湖是一个能钓大头鱼,大嘴鲈鱼,鲤鱼等多种淡水鱼类,生物丰富的山区湖。镇子里会来这里散步的人不算多,安静的环境很适合内向的人进行交流。

    “有时候宠物表现的太聪明,难免会感到烦恼。”

    莱纳斯哈哈笑了两声,“聪明有什么不好,难不成你担心它有天忽然会对你说?——嗨,朋友,你给我准备的早餐不如昨天的美味,你是不是偷懒啦!”

    他开的玩笑很有意思,叶知微却还是觉得有哪里不对。

    “犬科动物在理解人的想法上是不是会表现的更积极?”

    但莱纳斯态度明显,她只能换个说法去询问。

    “原来你养了条狗啊,狗是农夫的好朋友,有狗在农场里的动物会觉得安全,也不会发生野兽袭击家畜的事件,还能警惕生人……能做这么多事,它理所当然是聪明的——你的家人会不聪明吗?也许有些人是蠢的,但它在你眼里一定有哪里不一样,这是属于家人所独有的视觉,并不奇怪。”

    莱纳斯低声道:“家人有些时候会显得非常可恶,比陌生人可恶一万倍,可有的时候你又会发现家人无比可爱,她们是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人,所以你会用不同的目光去看待他们是非常正常的。”

    “……”叶知微快要被说服了,尤其是莱纳斯低沉的声线中透露出属于他的故事,没人知道这个人有着怎样的过去,他又是怎么沦落到成为鹈鹕镇上一名不受欢迎的流浪汉的,但不妨碍老人家的话语中情绪饱满,有着那个苍老的年龄段独有的经验智慧。

    她可以肯定,莱纳斯绝不是因为懒惰而漂泊流浪,但不可否认他的过去是这座鹈鹕镇上的一个秘密。

    “好吧,你说的对,看起来是我多心了。”

    年轻的女孩点点头。

    虽然莱纳斯并不清楚她养的宠物不是狗而是狼,但这俩本就差不多,后者如果少了野生的那股攻击性,那其实就是狗。

    老人家的意思很明显是在说,家里的“狗”看起来聪明是因为她戴上了“家人滤镜”,“狗”会说话是很荒唐的事情,就算是在这座醍醐小镇,也从没出过这种例外,但狗本身是很聪明的,聪明到能成为家人,能被依赖,被信任。

    叶知微听进去了,然后呼出口气。

    把狗换成狼就和她的情况差不多,看样子确实是她想多了……

    又聊了两句,两人一齐看向前方的湖泊。

    莱纳斯是钓鱼好手这件事不为人知,但他之所以将帐篷搭在这座湖附近,就是因为湖里资源丰富,是鱼类繁育的好地方。

    今天,他告诉叶知微一个钓鱼小技巧,水面如果冒出泡泡就说明水下有鱼类在活动。

    可惜她今天的安排是下矿而不是钓鱼,听完不禁望着水面的泡泡兴叹。

    如果今天的安排是钓鱼,她就可以手握垂杆,试试新学到的钓鱼小技巧了,她真遗憾。

    告别莱纳斯,赶在中午前匆匆忙忙的下洞,一路肝到六十多层,汗水浸透了单薄的t恤,勾勒出紧致有力的手臂肌肉。

    矿井底下的危险战斗使这名城市少女的目光有一种被环境打磨出来的锐利,她在深层矿洞里收集过去冒险者留在底下的物资。装在箱子里的食物会腐烂,但是武器,衣物,饰品不会遭到破坏。只要打碎箱子,她就能带出不少前人留下的好东西,有些甚至是她和家里的同伴都需要的好物件。

    像是磁铁戒指,佩戴上就能感应到这一层矿洞中存在的铁矿,还能防止战利品遗漏。

    光辉戒指则更像一个随身光源,戴上后全身发亮,天克夜晚黑暗的环境,和一些无光又藏匿着怪物的矿层。

    幸运戒指,字面意思,加幸运。鹈鹕镇里的幸运非常重要!因为镇子上存在的多种彩蛋都需要幸运来触发,如果下矿时精灵预告今天的运气不好,那么连像样的矿脉都遇不上,可以说是铱戒以外最好用的道具,也可以说是下矿中最重要的收获。

    出乎意料,冒险者公会并不禁止这种拿走前人留下的道具的行为,事实上,她在成为矿洞常客没多久就在门口遇上过公会会长马龙。两人当时聊了聊,从他那里得知了一些冒险心得,以及成为冒险者的条件,还被赠予了一把可以用来战斗的武器。

    叶知微想起那把已经退休很久了的“生锈的剑”,虽然数值和她现在使用的轻剑比起来实在不够看,但不妨碍当初对这里什么都不了解的她曾依赖这把武器打下最初的二十层。

    如今的她已非昔日可以比拟,也比任何人都清楚矿井里战斗就是最好的防御,食物就是生命线,怪物被武器杀死就能收获掉落下来的战利品的道理。

    想要满载而归,武器就是下矿人最大的依仗!

    尤其是进入越来越深的地底之后,矿层中也就隐匿越来越多的怪物,没有一把好武器可是绝对不行的。

    今夜,她再次在零点后离开矿洞,返家的那条小路又一次让她路过莱纳斯的家,隔着远远的就能看到帐篷前的篝火。

    流浪汉的生活贫穷落魄但也浪漫的仿佛让他成为自然的共舞者,天上的群星多么闪亮,地上的火光就有多么温暖……

    她没有和莱纳斯打招呼,而是就着这缕木柴燃烧的光让拖拉机尽量跑出它最快的速度。

    回了家,她将带回来的矿石和收获统统放进箱子里,然后迈着轻快的步子走上台阶,推门……

    “我回来了。”

    壁炉旁的灰狼比叶知微出声前更早察觉到她的存在,在她进门后站起身,朝前走了两步,被她蹲下,抱住脖子。

    女孩子的脸贴上毛茸茸的皮毛,她闭着眼睛咕哝道:“……我回来啦……”随后整个人放松下来。

    灰狼轻轻喷了声鼻息,喉咙里滚动着发出一声稍显古怪的动静。

    但叶知微知道,他一定是在说欢迎回来。

    圈住他脖子的手臂又紧了紧,往大围脖里埋的更深。

    ……

    五分钟后。

    看着叶知微去厨房洗手洗脸,不死途趴在地上,在确定没人会注意自己后爪子无力的按住脑袋,心里塞满了后怕和尴尬。

    这就不得不从前几日他突然发现自己会说人话开始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