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 大壮:
大壮:“……哦。”
说起这个, 大壮唏嘘不已。想不明白事情怎么就变成现在这样,孙大哥不是一直喜欢二姐吗?孙大哥下乡的那些年他还小,不大懂得男女之情, 只知道孙大哥总喜欢绕着二姐转, 后来还跟随二姐报考了同一所大学。他们认识了那么多年, 又为什么最后没在一起呢?是他变心了吗?真是……好复杂的感情, 好复杂的人心。
他悄悄地瞄了千羽一眼, 小心翼翼地问:“二姐,孙大哥都要结婚了, 那你有没有喜欢的人啊?咱奶都急坏了,来信问的全是这事儿。”
其实他想问的是孙大哥要结婚, 新娘不是他二姐, 二姐伤不伤心。不过话在嘴巴转了几圈, 还是被他咽了回去。看她那么淡定自若, 想必是不伤心的吧!
他来杭市以后,陆陆续续也认识了二姐身边的不少同学朋友。
男的女的都有不少, 却一直没见她二姐对哪个男生另眼相看过, 倒是那个叫叶桑的女同学总像个小尾巴似的跟在二姐身后,十次有九次都能见到她, 可见她们关系多好。
或许是爱屋及乌?叶桑对他这个二姐的弟弟也很照顾,习惯冷着一张脸的她竟会偶尔地赏他几个笑脸,每次都让他受宠若惊好几天。
幸亏这个时代还没有百合花、蕾丝边这类的敏感词儿, 人们思想普遍纯洁质朴, 压根就不会往某些禁忌地带联想, 不然就这俩女人的粘糊程度,还指不定被人编排扭曲到什么程度呢!
大壮有点纳闷,为啥今几个这么重要的日子没看见叶桑, 冷不丁还有点不习惯。
张了张嘴,话还没问出口,眼角余光就见到大门口出现一道熟悉的身影,不是叶桑还是谁,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来的比谁都快。”
叶桑手里捧着一个竹篮子,里面装满了黄澄澄的枇杷。看到树荫下的姐弟俩,微微一笑,脚步轻盈地走了过去。
“叶桑姐,你来啦。”大壮站起来热情地打招呼,又给叶桑倒了一杯凉茶,推到她面前。
千羽掀起一道眼缝,问道:“你那边都收拾好了?”
说起这个,千羽不得不感慨一句:人不可貌相。叶桑这姑娘,颜值高身材好,冷淡少语,为人一直很低调,衣食住行简单的不行,任谁看她也就是个普通家庭养出来的普通姑娘。
可就是这么个普通学生,竟能紧跟她的步伐,在她买下小楼后,也买下了距离小楼不远处的一个院子。
虽然那院子没有她的小楼面积大,却也是保存完好,且颇有江南特色的四合院式建筑,想来也是价值不菲。而叶桑的家世,想必也并不普通。
说实话,若是当初千羽在买下小楼前遇到那个小院,还真说不准会选择买哪个。
“嗯,院子里的枇杷树,结了不少果,我挑熟透的摘了一篮子,你们尝尝甜不甜。”
说着她拿起杯子喝了一口凉茶,又从篮子里挑了个最大最黄的枇杷放到大壮面前的石桌上,冲他微微一笑。
看着那如山花般烂漫的笑颜,大壮只觉得心脏莫名地咚地跳了一下,还有越跳越快的架势,心慌慌不知如何是好的他,腾地一下站起来,朝着屋里水龙头处直奔而去。
天太热,他可能是有点中暑了……
夕阳西斜,酷热的温度降低了不少,请来的大师傅已经在厨房中忙碌开来,客人们也相继到来。
最先来的就是李子清和同宿舍的钱红、管正梅、张伟四人。四人的分配单位都已落实,除了李子清留在杭市,其余三人都分配回了原籍所在省市。
四年的同住情谊,大家分别在即,心中有着倾诉不尽的千言万语,说到伤感处,禁不住泪洒衣襟。
千羽拍拍哭得最凶的管正梅的肩膀,笑着安慰说:“可别哭了,再哭就成花猫了。你们今几个认了我的门,这儿就是你们在杭市的家。以后咱国家的交通业肯定越来越发达,想见谁了,坐上飞机就走,几个小时就能见到人,很是方便。”
“会、会吗?”管正梅抽了下鼻子,不确定地问。
“会,一定会。你还记得咱们系刚开学那阵吗?那时候咱们专业这些人都跟个没头苍蝇似的,以前谁见过实体计算机?谁知道那东西是干什么用的?可是四年后的今天,z大已经拥有了十台当下最先进的计算机,完成了从无到有,从落后到先进的过度,发展的速度不可谓不快。咱们国家就是一条即将腾飞的巨龙,各行各业都将迎来新的曙光,未来的一切……可期。”
李子清用她那清冷的嗓音说着鼓舞人心的话,激荡起众人心底的豪情壮志,更是迎来了院里院外激动的鼓掌声。
“好,说得好!”
众人纷纷转头看向院门口,就见孙少安和吴佳佳这对“连体婴”,身边跟着曲兴和他们同宿舍的刁卫平,拍手叫好的也正是这位刁同志。
众人上门都不空手,一一送上自带的温锅礼后,围坐在桂花树下,吃着西瓜枇杷,剥着花生瓜子,谈论着即将到来的新工作,新生活,对全新一切的憧憬和期待,还有一点小小的忐忑惶恐。
大家相互打气,彼此鼓励,分享给对方那战胜一切的勇气和力量。
晚宴准备妥当,大师傅功成身退。
桂花树上挂着的灯泡被亮起,树下的大圆桌上,摆了足量的十菜一汤一甜品。众人围桌而坐,看着这色香味俱全的美味佳肴,咕咕咕的肚子叫声此起彼伏地响了起来。大伙儿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又羞又囧,继而哄地一声大笑开来。
千羽拿出早先准备好的红酒和啤酒,答应他们今天可以放纵一次,不醉不归。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借着酒劲儿,大家伙谈性愈发高涨。这时,院子大门被人敲响。
千羽让众人继续,一个人走过去,将门开了一道缝,探出去一个脑袋往外瞧。
咦,大门外竟然是章代理人,此时正笑意盈盈地站在路灯下,手中托着一个四四方方的礼盒,上面还扎着个紫色的蝴蝶结。
千羽客气地请他进去坐,他笑着婉拒,“打扰了,吴同志。我们老板得知吴同志乔迁新居,特让我备了一份薄礼送来,一份小小的心意,还请笑纳。”
合作伙伴的乔迁礼都送到了家门口,千羽也没矫情推让,她最烦双方推来推去的假客套。若关系到位,收下就是,下次还回去不就得了。若关系不到位,连推让都不必,直接回绝了就是。
“你老板真是太客气了,代我谢谢他,这份心意,我就收下了。”
送走了章代理,千羽感受着手中礼盒那沉甸甸的分量,不知怎的,心也开始变得有点沉甸甸
那天晚上,同学们都喝醉了,大家又哭又笑,又唱又跳,说了许多许多平日里说不出口的话,也许是胡言乱语,也许是酒后吐真言,可谁又真的在意呢!
大壮则是全程负责后勤,端茶递水,收拾残局,最后还给众人安排房间休息。
最可乐的还是叶桑,那丫清醒时跟个高冷女神似的,喝醉了居然会耍酒疯,搂着大壮脖子死活不撒手,两条修长的大腿紧紧的缠绕在大壮的腰间,还嚷嚷着让大壮给她抓萤火虫玩。
大壮脸红的跟个猴屁股似的,一个劲儿地朝千羽求救:“姐二姐”
真不知道一个醉酒的女人哪来的那么大的劲儿,他脖子都被嘞疼了。他也不敢用大力去扯拽,生怕自己手重再伤了人。
一个高高的帅小伙僵硬笔直地挺立在院中央,双手扎插着不知该忘哪里放,身上还吊着个“树袋熊”,熊脑袋还一个劲儿地往“树皮”上蹭。
别说,这造型还挺别致,不过这熊还认树啊!那么多棵树呢,为啥就挑这棵爬,难道是这棵树特别粗壮,高直?
千羽抱着胳膊沉思了三秒,嘿嘿坏笑几声,转身跑回屋拿了照相机,“咔嚓”一声,将这“感人”的一幕变成了永恒。
N多年以后,千羽还总是恶趣味地将这张照片拿出来给侄子侄女们看,给他们讲述他们爸妈当年囧囧的二三四五事儿。
总之,那一夜,成为众人一生中美好回忆中的一个剪影,无论何时何地想起,都会不自觉地会心一笑,内心再次充满了力量和希望。
改革春风席卷华国之后,举国上下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代。千羽的研究事业也与时俱进,高速且高效地发展着。
她最先研究成功的是植物基因优化重组的完美进化,最初的灵感也是源自于生活。
毕业后的第二年夏天,千羽依然很忙,忙到抽不出时间回去那个小山村看望老太太,就干脆让大壮跑一趟,将老太太从那个她窝了大半辈子的山窝窝里接来了杭市。
过了头几天的新鲜期,老太太就开始了各种水土不服,其中最不胜烦扰的就是当地潮热的气候和蚊虫侵扰。
那些蚊虫好像是专门欺负新来的一样,对于初来杭市的老太太十分不友好,即便用了蚊帐,点了蚊香,老太太身上也依然少不了大包小包,红肿一片,每天都奇痒无比,连觉也睡不好。
那段时间,老太太被折腾的苦不堪言,憔悴不已,情况一直持续到一个多月后才缓和了一点儿。
作者有话说:
无
第62章 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 老太太
老太太在厨房水槽处洗菜时, 顺着她手里的芹菜往她手边爬的硕大蟑螂吓得噔噔噔往后退了好几步,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
“我的天,什么玩意儿?怎么这么大个儿?”颤抖的手一个劲儿地安抚自己跳动过快的心脏, 看着地上那些围着芹菜爬来爬去的蟑螂, 咋舌不已。
这玩意儿她认得, 农村里多得是, 家里家外常常见, 她随手就能拍死好几只。可眼前这体型大了好几倍的家伙她还是生平头一次见,怪吓人的。
这虫子吧, 甭管有毒没毒,只要体型长的大, 就是件极为考验胆量和承受力的事儿, 就连在农村摸爬滚打生活了一辈子的老太太也不敢轻易上手招呼。
这个事儿给老太太留下了一点的心里阴影, 第二天她就跑了好几个供销社, 买了好些杀虫药回来,将屋里屋外每个角落都撒上了白色的药粉, 弄得家里到处都散发着一种刺鼻又难闻的味道。
这个事儿让正纠结研究方向的千羽灵光一现, 有了一点新的想法。
两个月后,一种全新的植物被她培育成功, 集合了猪笼草、食人花等多种植物基因特性,再次组合进化的成果。这种奇特的植物被她取了个简单粗暴的名字——食虫花。
食虫花,字面意思就是:专门吃虫子的花。
它是一种生命力和繁殖力都很强大的草本植物, 分株栽培, 遇土遇水皆可成活。
一年开花两次, 花期3——4个月,花朵如红色的高脚酒杯,美丽又独特。
花蕊处分泌出一种红色粘稠汁液, 散发着一种昆虫超喜欢的信息素。虫子一旦被吸引进入花杯,便会被红色液体粘粘并快速分解消融,继而转化为自身生长所需的养料。
另外,食虫花还能散发出一种淡淡的奇异花香,对安眠镇静有奇效,是失眠人群的福音。
经过测试,一个十几平的房间里,摆放一盆食虫花足以,就连个头极小的虱子、跳蚤和肉眼难见的螨虫也能一并消除干净。
千羽在自家每个房间里都摆放了一盆,从此小楼里便再也没见过烦人的苍蝇、蚊子、蚂蚁、蟑螂等虫子,安全美观又环保,可比那些杀虫药强出千百倍。
好用的同时,食虫花也存在着一个致命的弱点,不喜太阳光,若是长时间置身于阳光下,花朵便会快速枯萎脱落,只留下没什么功用的植株叶片。
其实这都是千羽故意为之,她在培育食虫花之初就考虑到了这个问题。
她担心有人在农田里大量栽种食虫花来消灭农业害虫,这样做短期看确实效果显著,可若长期发展下去,生物链混乱,物种灭绝,也不是不可能发生的事儿,那样的话,影响和危害巨大,将会后患无穷。
而食虫花惧怕阳光这一特性,就注定了这种植物只适合小范围养在室内,对外界的自然生态环境造不成恶劣影响。
看着眼前这个能提升生活舒适度和幸福度的新型绿植,千羽内心唏嘘感慨不已。
众所周知,植物生长的周期一般都比较长,一年周期的都算短的,还有一些需要两年三年,甚至更多年。
这也难怪许多生物工程和农科领域的专家穷尽一生也难结出多少硕果,只因万物生长要遵循自然规律,他们有限的生命中根本就没有那么多时间去一一研究实践。
一次次观察、记录、改良以及失败的尝试,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就从他们身边悄然流走。
不知不觉间,便从满头青丝走到了白发苍苍。
千羽记忆较为深刻的人里就有那么一位,上一世教科书里的人物,那个被世人尊称为“杂交水稻之父”的老人,他的一生都奉献给杂交水稻的研究,最后他成功了,并凭借这一伟大的壮举,推动了整个社会的发展进步。
平行时空虽说会有很多不同,但也存在许多雷同。
千羽还特意调查过,如今的华国南省的农科院,确实存在一个杂交水稻研究协作小组,却没有一个叫同样名字的人。
为此,千羽有意避开与之相近的研究方向,选择了另一条路。
在面对要器械没器械,要资金没资金的情况下,那些人迎难而上,努力钻研,勇于奉献,不畏苦累的精神就显得崇高又珍贵。那是一群值得敬佩的人,他们注定会成功,需要的只是时间而已。
但时间差这个难题,却不能对千羽造成什么困扰,谁让她拥有一个逆天作弊器,能在促进基因优化的同时,大大缩短植株的生长周期。
别人需要半年或者一年的时间,她只用几天或十几天就能完成。
一次次尝试,一次次改良,一次次推翻直到完善出成品。这种枯燥繁杂又单调的工作,没点耐心还真做不了。
时间上她作弊了,可别人不知道啊!
在外人眼中,就是她天赋异禀,在项目研究大方向的把控上永远敏锐又精确,凡事总能一针见血,直切要点。
别人在研究中都是慢慢地探索着前进,中间免不了要走许许多多弯路,而她总能完美地避开路障,选择两点之间最短的直线距离。
不是不羡慕嫉妒,实在是差距太大,拍马也追不上,只有望尘莫及的份儿。
被人如此夸赞,千羽只是含蓄地微笑接受。
她并没觉得自己受之有愧,她是走了点捷径,可明明拥有便利条件而不去使用,那不是傻子是什么?她既不清高,也不傻。
她脑子里的知识储备是真,她的辛苦努力是真,那些不眠不休的日日夜夜是真,最终,她的付出结成了果实,这是不争的事实。
那些人只看到了她的成功,可私底下一次次尝试又一次次失败的落寞心情谁又能真的体会?
食虫花的成品和完整的研究报告被千羽交给了她的导师,至于是上交国家农科院研究还是后期的培育推广,她都不参与。
就是一个便利生活的小玩意儿,本来她就没想过拿来谋取名利。
千羽挑了两盆品相完好的食虫花,让来给她送中秋节礼的章代理带走,一盆送给他们老板,一盆留给他自己。并交代了如何分株栽培的方法和小窍门。
章经理喝了口千羽专门泡的大红袍,眼睛一亮,又抿了一口细细品味,入口干爽顺滑,回甘无限,有一股淡淡的兰花香萦绕在口齿之间,久久不散。
几口喝尽杯中茶,忍不住赞叹道:“好茶,我还是头一次品味到如此美妙的滋味,吴女士不愧是专业领域的顶尖人才,这茶是您培育的新品种吗?”
千羽给章代理又倒了一杯茶,闻言微微一笑,“勉强算是吧,大红袍二代,升级版,你喜欢的话等会给你包上一包,带回去慢慢喝。”
她前几年在武夷山深山游玩时,遇到一棵干枯腐朽的老茶树,只是在树根处长出几株小小的芽苗,她当时心血来潮就将那几株苗挪进水灵界的息壤中,想看看它们是哪一种茶树,然后就长成了现在的模样,让她隔几天就得去采摘一批附和制茶标准的鲜叶,再经历一道道繁琐的工序炮制成茶,然后她就拥有了怎么喝也喝不完的极品茶叶。
章代理一喜,又有点不好意思,却怎么也说不出推拒的话,他实在是太喜欢这茶的味道了。他平时就喜好喝茶,还从来没有哪种茶如今天这般令他痴迷。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我就厚着脸皮收下了。”虽然不知道千羽说的一包是多大一包,但想必一两二两应该是有的,想想心里就美滋滋。
暗自乐了一会儿,他又想起个事儿,咳了一嗓子,整理了一下面部表情,对千羽试探着问道:“上次您送给我老板的药蜜特别好,老板喝完以后腿上竟有了点轻微的感觉,想必继续服用下去效果一定很显著,没准哪天能重新站起来也不一定,我就想问问那种药蜜去哪里能买得到?”
“你老板的腿出了问题?”千羽问。
章代理想起老板只不让对外提起他的姓名身份,并没提过腿不能说的问题,就干脆点头道:“嗯,一次意外,老板就残了双腿,早先下乡吃苦受罪留下的隐患,也一并爆发了出来,这下就更加雪上加霜。当时中医西医都试过,国外的专家也找了不少,都没什么效果,基本算是给判了死刑。”
他抹了一把脸,停顿了几秒,又语气沉重的继续道:“老板他还那么年轻,拥有大把的人生,却不得不整日以轮椅为伴,我看着都感觉心酸不忍。可没想到喝了您给的药蜜后,他的腿竟有了感觉,也算是绝望中有了一点希望。”
说完,他就满眼希冀地看向千羽,又是祈求,又是期待。
不知怎的,千羽突然想起了书房博古架上那个用土黄色玉石雕刻而成的大小兔子一家五口,搬家那次章代理替他老板送来的礼物,就鬼使神差地问了句:“山里的日子不好过吧?”
“唉,何止不好过,听说那地方又穷又偏僻,一年里有半年都特别冷,最冷时零下二三十度,滴水成冰,冬天更是隔三差五下大雪,有一米么厚。那么恶劣的环境,老板竟然在那生活了六七年。咦?您怎么知道我老板下乡是去的山区?”
章代理是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工作能力很强,平时行事很严谨,跟千羽混熟了以后,话也不自觉地多了起来。
千羽眨了眨眼,淡淡地回道:“哦,我瞎猜的。”
章代理呵呵一笑,比了个大拇指,“您猜的真准,一猜就中。”
千羽嘴角含着笑,眼神却明明灭灭,起起伏伏,捏着茶杯的手指微微泛着白,显示着她这一刻内心的不平静。
是了,一切都对上了。
早在当初章代理通过中间人找上门,提出资金赞助的时候,她就莫名地感觉到一丝违和感,觉得一切都巧合幸运的过了头,后来每逢年节和一些特殊日子,对方总会适时地送上一些小礼物,不贵重,却很暖心。
当时她只当对方早早地看清了她未来的价值,是在提前投资,并未多想。如今再看,倒是她自以为是了。
想起多年前的那个黄昏,有个少年笑着和她告别,说着让她等他的话。
又想到他之后所遭遇的灾难苦痛,以及对她的鼎力支持和默默守护,千羽的心情复杂极了,感动有之,酸涩有之,心疼亦有之。
整颗心就好像被什么东西剧烈地拉扯着,泛着丝丝拉拉的疼。
这就是他失信于她的原因吗?身体的残疾让他变得自卑,同样也丧失了再次面对她的勇气了吗?
真是个傻子、呆子、混蛋……!
既然他不想以残缺的模样来面对自己,那她就全当不知吧!
千羽装了两大罐子药蜜,又引了一缕灵气混入其中,并叮嘱章代理吃完了再来取。既然这药蜜对他的腿有效,想必这次的药效会更好一些。又包了一包茶叶送给章代理,足有二斤重,喜的他合不拢嘴。
目送章代理的身影渐渐远去,千羽缓缓地呼出一口气,在心里默默做了个决定。
这一次,换她来等他,等他站起来,等他有勇气重新站到她面前的那一天……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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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完) 老太太
老太太最后还是回了老家, 熬过了夏天,终究熬不过折磨人的冬天。
杭市没有火墙,没有热炕, 屋里比外面还冷, 整天被冻得缩手缩脚的感觉让老太太糟了大罪, 更是在下了一场小雪后, 说什么也不肯再留下来, 嚷嚷着要买火车票回家去。
千羽无奈,索性也进了寒假, 便和大壮一起护送老太太回去,和大强汇合, 在京城好好地玩了一圈, 又带着老太太回了她儿时曾生活过的地方看看。
看着那一条条陌生的街道和巷子, 川流不息的自行车群和公交车小轿车, 再也寻不到丁点记忆中的模样,就连那个儿时家所在的地方, 如今也被一栋栋五层高的楼房所代替, 成了纺织厂的家属楼。
物是人非的一切,让老太太禁不住老泪纵横, 颤抖着嘴唇,低声喃喃道:“变了,都变了, 再也见不着了”
姐弟三人见老太太的精神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萎靡下来, 心里也暗自着急, 还特意在京都多停留了几天,跑了好些个街道办和派出所打听关于老太太亲属的消息。
可人海茫茫,中间又隔了近半个世纪的动荡, 那些人还在不在了都不一定,又哪里是那么容易的事儿,只能一切随缘,半点也强求不得。
老太太哪能不知这个道理,难过了一阵子后,便渐渐打气精神,再也不提那些陈年旧事,只是身子骨越发不好了。后来,直到老太太去世,也一直没有那些亲人的消息,也许到了另一个世界,他们才有可能再次团聚吧。
十年,弹指一挥间。
这十年里,千羽似乎已经忘记自己要等待一个人的决定,也似乎已经淡化了那个记忆中的身影。
她心无旁骛,摒弃一切私心杂念,将全部的热情和精力都放在了培育新物种上面。植物基因学的大门被她撬开了一个边角,里面展露出来的东西却让她眼前一亮,兴致盎然。经过她不懈的坚持和努力,先后培育出“喇叭树”和“五色莲”两个全新的物种。
前者可作为城市景观绿植,花朵呈喇叭状,颜色多样,顾此而得名。喇叭树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可以过滤空气中的有毒气体,通过自身转化成氧气,释放于空气中,是净化空气的超级能手。
若是一个城市里的景观树全部换上这种即美观又功能强大的喇叭树,这个城市的空气清新程度简直无法想象,天然氧吧可以了解一下。
后者“五色莲”则是水源的净化神器,江河湖海皆可用。作为生命力强大的水生植物,它的叶片较小,花朵似睡莲,颜色亦多样化,根部会凝结出绿豆大的颗粒,是水族们极为喜欢的美味。
两者的出现,还原了地球一个蓝天白云,绿水青山,为人类营造了一个清新舒适的生存环境。随着时间慢慢推移,这种改变将会逐渐翻天覆地。
为此,千羽荣获了国内多个“生态文明奖”,以及“未来生命科学大奖”、“先驱奋斗者”、“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后来,在“喇叭树”和“五色莲”全球普及后,她又先后荣获“国际环保大使”、“地球卫士”等荣誉称号。仅凭这两项伟大的发明,便足以令千羽载入史册,为后世人敬仰膜拜。
千羽彻底出名了,上了报纸杂志,上了电视,上了国际新闻,上了互联网,成了家喻户晓了不起的名人。曾经教过她的导师教授们更是与有荣焉,以自己一生的教育生涯中教过这么一个学生而骄傲。许多人都以曾是她的同班同系同学或校友而沾沾自喜,似乎能和她沾上点边,逼格都能上升几个度。
就连曾经那个总会在z大偶遇她的阮家大少阮修杰也再次亮相,不是以故人名义上门拜访,就是邀请她吃饭或参加阮家的各种宴会,态度温和有礼的同时,又隐隐带着那么点算计和暧昧不清的意味。
千羽被腻味的不行,那人似乎跟她扛上了,无论她如何冷淡拒绝,他就跟看不见听不懂似的,依然我行我素。
就在千羽耐心告罄,准备抽出点时间精力收拾他一顿时,他又突然消失不见,就跟从来没出现过似的。
这又让千羽有些看不懂了,不过她很忙,忙的分身乏术,做实验,写论文,参加各种权威的研发讨论会……
压根也没心思去关注些无关紧要的人,很快就丢到了脑后。
只是人红是非多,自从她的成就被陆陆续续报出来之后,宁静安逸的日子便一去不复返,上门采访的、拉拢的、拜访的、聘请的、瞻仰的、看热闹的等等等等,她家院子大门门坎差点被踏平。
别说做实验,就是想一个人喝杯茶安静地待会儿都成了奢望,家里整日闹哄哄跟菜市场似的。
烦不胜烦的她,干脆利索地收拾行礼跑路,四处走走,随处逛逛,走到哪儿算哪儿,正好欣赏一下这个时空的美丽风景。
至于那些扰人的杂气杂八事儿,通通被她丢给叶桑这个弟妹兼助理去处理,实在处理不了的也得等她玩回来再说。
大壮医科大学毕业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和一直等着他的叶桑扯了结婚证。
新婚妻子和姐姐的工作和家都在杭市,大壮不想和她们分开两地,就干脆拒绝了海市第一医院的邀请,留在了杭市中心医院任职。为了更好的锻炼自己和积累经验,主动申请入急诊科发光发热。
后来,虽然医院也给他分了职工房,他们夫妻却一直带着女儿生活在叶桑买的那个房子里,美其名曰就近照顾那个生活都快不能自理的“实验狂魔”二姐。
家庭地位低下的大壮还想努力地挣扎一下,其实是他媳妇死活不搬家,不要离开二姐的,他作为一名好丈夫还能说什么?自然是全方位听媳妇儿话啊!
大强军校毕业后进了特种部队,经过几年的努力拼搏,已经顺利升为副营。娶了部队文工团的团花为妻,据说是文工团去他们部队演出,人家团花一眼就相中了端坐前排英武帅气的他,倒追了他好几年,才将那个不解风情的榆木疙瘩拿下。
夫妻俩不愧都是部队出来的,办事效率极高,年初扯证结婚,年底就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整的就跟按时按点交任务似的,倒是羡慕嫉妒坏了部队大院里一帮的大娘大婶小媳妇,恨不得双胞胎是她们家的,这个能生会生的媳妇儿也是她们家的。
大强两口子工作都很忙,一个经常出任务,一个经常排练团演,忙的一天到晚见不着人影,根本就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照顾两个孩子。
请保姆带孩子吧,孩子太小,他们还不放心,最后只好向远在老家龙泉镇的父母求助。
赶上那个时候老太太也不在了,孩子们又都在外面安了家,两个空虚寂寞冷的老家伙一听儿子儿媳需要他们,孙子们需要他们,一种被需要的使命感油然而生,二话不说就收拾行李去了部队。
他们走之前将家里养的鸡鸭鹅都宰了收拾干净,准备带去部队给儿子孙子补身子,值钱的东西都打包带走,又将家里的几亩地都租了出去,房子就让妹子吴兰花和继妹夫帮忙照看着,反正也搬不走,没啥不放心的。
打那之后,吴庆国夫妻就一直同小儿子大强一家生活在一起,不是没去大儿子家住住,只是那个大儿媳妇比他们儿子还大了好几岁,见到他们也不殷勤,不热情,冷冷淡淡的一张脸,连话都不和他们说几句。
本来两口子就不满意这个大媳妇儿,她还只生了个丫头片子,赶上计划生育也不能再生,一想到大儿子以后就要断了香火,两口子心里就堵的更加厉害。
俩人去大壮那住了几天后,觉得哪哪儿都不得劲儿,哪哪儿都不顺心,挑了一堆毛病后,干脆就收拾收拾,带着儿子媳妇给买的衣裳首饰营养品回了大强那。
爷奶的宝贝孙孙呦,可想死他们喽!
打那之后,吴庆国和王桂芝就一直住在部队分给大强的院子里含饴弄孙,人到老年的俩夫妻又经历了一次养娃长大的艰辛过程,其中甘苦,不足为外人道。
直到病重卧床,才嚷嚷着要回老家,死也要死在他们出生的那个小山村。
比对起两个孝顺又能耐的儿子,唯一的闺女吴娟却让他们丢尽了脸,操碎了心。
赵家四口的日子一直过得鸡飞狗跳,乌烟瘴气,小孩儿哭大孩儿闹,大人再吵闹,整个家属区就属这家热闹,邻居意见大的不行,劝说不听,就对这家人没了好脸。
赵建业后来都不怎么回家住了,宁可在值班宿舍里凑合一宿,也不想回家面对那一地鸡毛和胡搅蛮缠媳妇儿。好像在他的印象里,媳妇儿和儿子之间永远有他判不完的“官司”,他也收入和精力也越来越满足不了媳妇儿那日渐膨胀的欲念。
也许是宿世的孽缘,怎么也扯不断的牵绊,早晚都会来到。
闺女上学后,吴家感觉轻松了不少,这时的她早就扔了厂里那个早八晚五的恼人工作,整日和小姐妹出去玩。
在电影院里偶遇了上一世的官配丈夫,已经结婚生子的家具厂主任家的小儿子。
两人一见如故,二见钟情,三见定终身,很快便激情四射,爱的死去活来。
眼瞅着奸情要瞒不住,又听说广市深市那边遍地是黄金,钱好赚的很,俩人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卷了各自家里所有的钱财,私奔了
这件事儿在龙泉镇那个小地方投下了一颗炸弹,其威力却不亚于一颗原子弹。
虽说改革开放了,受外来风气洗礼,老百姓的思想前卫新潮了不少,可这种抛夫/妻弃子同人私奔的缺德事儿还是相当挑战广大朴实民众的三观和道德底线。
前些年的知青返城,就狠狠地闹过一波,许多已婚的知青为了回城不惜抛弃、割裂在农村的一切,哪怕是亲生骨肉也毫不犹豫地舍弃,一走了之。为了闹离婚,哄骗威胁,又打又闹喝药上吊,无所不用其极。手段多样,丑态百出,将人性的自私丑陋赤裸裸地坦露出来,让人不屑,不耻。
这在当地造成了不小的风波和负面影响,无数个家庭支离破碎,无数个孩童失去父母,人心浮动,道德败坏,社会风气都给带坏了,导致老百姓对这种事儿简直是深恶痛绝到了极点。
私奔的事儿一出,吴娟的娘家和姓刘的奸夫家很快就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和笑话。
要面对亲家上门的指责质问不说,还要面对街坊邻居的鄙夷唾骂,指指点点。好些人都没什么文化,但他们心里有个简单直白的逻辑,那就是能教养出那样没责任心又不知礼义廉耻的儿女,当爹妈的又能好到哪儿去?
吴刘两家人百口莫辩,都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从此再不见人的好。
心里将自家那个丢人的鳖崽子骂了个狗血淋头,恨不能马上将人抓回来打死了省事儿。可这也只是两家人想想而已,那俩人跑了以后愣是连个音信也不给家里,他们是死是活,过的咋样,家里是一点都不知道,俩人从那之后就好像人间蒸发了似的。
四个大家长岁数加起来有两百多岁,他们怎么也想不明白,他们究竟是生养出了一个什么玩意儿啊?丈夫/媳妇儿不要就罢了,孩子不要也算了,可他们怎么能连生养他们的爹妈都不管不顾了啊!
这事儿也是吴庆国夫妻那么麻利彻底地丢开家里的一切,跑去二儿子家常住再不回去的一个重要原因。
实在是一辈子的老脸都丢尽了,走在村里都不敢抬头,瞧见别人凑一堆唠嗑,就觉得他们说的是自家的丢人事儿,肯定是在嘲笑编排他们家。
一想到这些,夫妻俩任脸皮再厚,也忍不住落荒而逃,头耷拉的也更低了。至于那个糟心闺女,全当她死了吧!
几年后,据老家一个去南边打工的人说,他在当地娱乐街的洗头房见过一个长得很像吴娟的女人,浓妆艳抹,打扮的花枝招展,和她男人一个拉客,一个接待。
听说生意还不错,一天能赚五六百。那人之所以认出了吴娟,还是因为他参加过赵建业和吴娟的婚礼,还和几个哥们闹过洞房的缘故。
吴兰花终究没熬住单身的日子,在离婚后第五个年头的春天嫁了个隔壁村的鳏夫,日子虽然过的磕磕绊绊,倒也慢慢熬了下来。那男人不能生,就把吴玲当成了亲生女儿,还愿意供她读书。吴玲也争气,考上了师范大学。
她是个懂得感恩的孩子,毕业后就选择回了龙泉镇,做了一名中学老师,为的就是离父母近,方便给他们养老。后来嫁了个同样是老师的丈夫,小日子过得虽不怎么富裕,却也温馨稳定。
…………………………………………
幽静清雅的院落中,金黄的桂花洒落一地,美丽慵懒的女人侧依着摇椅浅眠,一本法文书顺着她的手滑落在桂花上。
微风吹过,暗香浮动,裙角轻摆,书页也随风起舞,哗啦啦一阵轻响。
院门被轻轻推开,“哒……哒……哒……”的脚步声由远及近,直到驻足不前。
女人缓缓睁开略有些迷蒙的双眼,逆光看去,一张刀削斧凿的深邃俊脸猝不及防的映入眼帘,她那古井不波的心弦仿佛被狠狠地拨弄了一下,余音激荡,久久不息。
男人缓缓地蹲下身,朝她伸出一只手,声音似喜似悲,低沉又暗哑,“对不起,我……迟到了。这段路,曾经隔着千山万水,我走了十几年,终于走到了你面前,你……还愿意与我一路同行吗?”
女人看着他,眼角眉梢渐渐染上了暖色,抬起一只修长柔嫩的小手,慢慢地握上了那只大手,嘴角微勾,懒懒地吐出一句话:“闫先生,请多关照。”
往后的人生里,千羽做了女王,被宠成了公主,被人放在手心里呵护了一辈子,哪怕是他们的子女,也不得不退居一射之地。
还记得曾经年少时,她就暗戳戳地想过,要是能将这个经济适用居家好人男弄家去,她从此就啥都不用干,躺着等人伺候就好了。
原来,竟都是真的……!
作者有话说:
这个小世界故事完结,可以说是写崩了,其间大修了一次,剧情改了,节奏也乱了,一团糟,还没什么榜,总算我没扔了镐头,一路裸着跑到了地头。谢谢能坚持一路看到这里的朋友们,比心,么么哒~^з^-☆。下一个小世界走起……
第64章 四爷的白月光1 千羽再
千羽再次有意识时, 感觉脑子里的有关上一世的记忆变得有些模糊,就好像上面被蒙了一层沙,可以随意调动过往所学的所有知识, 就是没法引发情感上的共鸣。
她知道这都是小一的手笔, 也很赞成它的做法。过去就过去了, 她只是小世界中的一个过客, 纠结执着于其中某些人和事儿根本就毫无意义。
上一世得到的功德很厚重, 培育出很多有意思的小玩意儿,晚年时又造桥又修路的, 造福了全人类。她的残魂沐浴在暖洋洋的功德金光中,被浸润滋养的大了一点, 通体舒畅, 感觉舒爽极了。
这次千羽是被疼醒的, 她没有第一时间睁眼, 而是闭着眼睛感受了一下四周环境,屋里没别人, 静悄悄的, 没有一丝儿声响。
手指微动,触碰到身下躺着的硬梆梆的床褥和粗糙泛潮的薄被, 心就不自觉地往下沉,看来这次又是一个穷困潦倒的开始,她的命可真苦。
小腹处传来一阵阵冰凉的坠痛感, 有点像是女人来月事时的不适, 千羽也没多想, 直接从空间中拿出一杯热呼呼的红糖水,随手插了个吸管在里面,歪着脑袋摸着黑, 用吸管将水喝进了肚。
喝完一杯带着灵气的红糖水,小腹的疼痛感立刻就降低不少。刚准备接收这具身体的记忆,就听到门外传来了脚步声,接着房门被人推开,有人走了进来,将一碗什么东西放在桌上,又点亮了桌边的油灯。
一只手探了探千羽的额头,“谢天谢地,总算是不烧了,可怎么还睡不醒呢?”
一个年轻的女声在千羽耳边想起,轻轻的,柔柔的,像羽毛刷过人的脸颊,有点江南一带吴侬软语的意思。
没过一会儿,又听见她叹了口气,小声呢喃,又好像是说给自己听,“你何必同三婶娘置气呢,爹总不会同意她的提议,婉拒了就是,又何必同她争执起口角,她那无理绕三分的性子,还指不定如何编排呢!”
说完,女人又静静地坐了一会儿,就轻手轻脚地出门去了。
千羽对她说的话起了好奇心,就直接融合了原身的记忆。一刻钟后,千羽扶额长叹,这日子真没法过了。
“小一,咱俩得谈谈。”
过了好一会儿,小一才期期艾艾地出声道:“那个、那个……我知道主人不喜欢这男尊女卑的封建朝代,可这真不能怪我,都是幻镜随机选择最适合的身体进行融合,我目前能量不足,还无法进行主观操控。”
千羽:“”
说的好有道理,可随机到古代也就算了,竟还随机到了满人主政的大辫子朝代,那个阶级分明,等级森严,女性受剥削,受压迫,社会地位尤为低下的清朝,被无数穿越女穿成了筛子的清朝。
若是个满人还能好点,可惜原身只是个汉女,还是个祖上犯了事儿,全族被打入贱籍的汉家女,是处于社会底层的那一阶层。
千羽眼珠子转了转,想着是不是要去死一死,早点脱离这个身体去下一个小世界。她不想对人点头哈腰,更不想动不动就跪拜磕头,她很担心自己一冲动会干出什么报社的事儿来。
小一似乎是猜到了她的想法,无情地出声打断,“幻镜积攒一个世界的能量,暂时只能支撑跳跃一个小世界。”言外之意就是车还没加油,打不着火。
千羽瞬间熄火,像一个被针扎破的气球,气散了,皮也瘪了。
既然走不了,那就好好苟着吧,她就不信她不能苟到老死。
千羽坐起来,透过朦胧的灯光四下打量,雕花格子窗上糊着厚厚的窗户纸,四周的墙皮上面因潮湿长了一团团黑乎乎的霉斑,散发着一股子霉味。
靠窗处摆着一个破桌子,桌边放着个瘸了一条腿的圆凳,桌面上放着一盏油灯,一个不知道里面装着什么的粗瓷碗,一把木梳和一个杏花样式的木头簪子。
屋里另一个大件家具就是她躺着的这个木板子搭的床,连个幔帐都没有,稍微一动还咯吱咯吱乱响,可见这家是有多穷。
肚子有些饿,千羽从水灵界里拿出两个上一世囤的肉包子啃,一边啃还一边谋划着如何跑路,还得带两个拖油瓶一起跑路。
没法子,不跑不行啊!不跑她就只剩一个死,还是不光彩的去死。
一切只因原身她不争气啊,和野男人无媒苟合,未婚先孕,这会儿肚子里已经揣了崽儿,算算日子,有快两个月了,再过些日子就该事儿发了。
巧不巧的,那个野男人不是别人,正是无数清穿小说女主女配们想要睡了又睡,睡完还想给他生孩子的香饽饽四爷——爱新觉罗·胤禛。
这会儿正值康熙43年,四贝勒胤禛领了皇差,去徽省一代督办河工。逢梅雨季,又遇百年难见大雨,黄河水位暴涨,豆腐渣工程的堤坝决了堤,洪水灌进了淮安城,当时正在城内办差的四爷同随从一起被洪水卷走,抓着浮木在洪水中泡了两天,被一对划着小船路过的双胞胎姐妹所救,也就是这个身体的原身秦凌薇和姐姐秦凌岚,两个娇俏貌美的大姑娘。
四爷被姐妹俩带回家修养,好吃好喝地照顾着,一切都得等洪水彻底退去以后再说。两个没见过什么世面又情窦初开的单纯姑娘,如何抵抗得了御女无数的冷峻四爷散发的迷人魅力。
在朝夕相处一段日子后,姐妹俩的芳心都牢牢地记挂在了四爷身上。姐姐秦凌岚性子温婉含蓄,有着女儿家的娇羞矜持,踌躇着不敢向前。
妹妹秦凌薇则不然,她性子活泼灵动,热情大胆,敢爱敢恨,就像是一团烈火,紧紧的裹住了四爷那个大冰块,一点点地融化,沸腾。
然后,该做的不该做的,反正俩人都情不自禁地偷摸做了。再然后,洪水退去,四爷的手下找来,四爷离开前给秦凌薇留下一块玉佩,并承诺会再来接她一起回京。
每天等着盼着的秦凌薇最终还真等到了她的心上人,是在她被族人施以火刑的刑场上,透过燃烧的熊熊大火,她看到了那个她心心念念的人,她看到了他脸上的痛苦挣扎,最后却还是被他的随从们拉拽着渐行渐远。
只一瞬间,秦凌薇经历了从天堂坠入地狱的过程,不知是因为心痛还是高温的炙烤,她感觉自己喘不过气,胸口好像下一刻就会炸裂。
她不明白,他为什么不阻止那些秦氏族人,明明他只要站出来说他就是孩子的爹,说他愿意为她们母子负责,一句,哪怕就是一句话,她们母子就不用被火火烧死。
他有那个能力,不是吗?可他没有,他什么也没说,就那么离开了。
望着那个决然离去的背影,秦凌薇的心里有了怨,生了恨。被火舌舔舐的痛比不上她的心痛。
她发誓,若人有轮回,愿生生世世永不相见。
秦凌薇为家族蒙了大羞,烧死她都不足以消除族长以及各位族老的愤怒。秦家祖上在永乐年间因兵变获罪,后全族被打入贱籍,成了贱民。朝廷有明旨,贱民只许代代卖唱、做戏子、扎纸活、当媒婆、稳婆……等职业,足有三百多年。
在这三百多年里,秦氏一族里一共出了94个节妇,2个烈女——1个替父发配边疆而死,1个望门寡自尽而死。当地有个县太爷听说后甚是感怀,言说只要凑足百数,他便拜本上奏,为秦氏一族脱籍。
族长定了死规矩,节烈女子尚不满百,眼瞅着希望在即,谁家要是在这上头出了事儿………
秦凌薇就这么赤果果地撞在了木仓口上,被一把火烧成了飞灰,还成功地连累了秦老爹和秦凌岚。
秦家的房子被族人强占了去,秦老爹性子绵软,软弱了一辈子,不敢站出来反抗,只能憋在心里窝囊着,一场风寒没熬住就走了。
剩下一个秦凌岚孤助无依,艰难独活,被亲妹妹带累了名声,姻缘命运皆坎坷。在一次进城卖绣品时,被拐子卖去了窑子,抵死不从,最后撞柱而死。
将事情前因后果完整地捋了一遍,千羽暴躁了。
好想捶死那个脑子进水不知道死到哪里去了的原身,更想恁死那个管不住裤腰带还不想负责的渣男,吃完连嘴都不擦,这吃相未免太难看了点。以四爷的地位权势,难道还救不下一个普通汉女?他就是不想不愿罢了。
千羽觉得吧,他也就是走的早,要是再留下住段时间,秦凌岚估计也没跑儿,还得上演一出娥皇女英的香艳戏码。
如今她成了秦凌薇,接收她留下的烫手山芋,真是前有狼后有虎。
本来这几天秦凌薇就有些动了胎气,照这个节奏发展下去,没准肚子里这孩子保不住。可千羽哪里知道,一碗带着灵气的红糖水灌下去,直接就把胎儿焊牢了,估计这会儿她就是出去跑一圈都没事儿。
千羽拍了拍额头,脸上满是纠结,心里却在不断地权衡利弊,保胎或堕胎选一个?
过了好一会儿,她无奈地叹了口气,上天有好生之德,既然天意如此,那还是留下吧,反正她也没想在这个朝代嫁人,跑路以后的日子她就以寡妇自居,总比大姑娘要方便的多,肚子里这个就是遗腹子,总比私生子好听。
还有个原因,就是她压根就信不过这时候的落胎技术,一碗汤药就能万事大吉?哪有那么容易的事儿,给女人造成的伤害大多都是毁灭性的。还有这凡事总有个万一,万一落不干净,那后果想想都觉得惊悚。
作者有话说:
挑战一下架空的大清朝,恁死那个渣渣﹁\"﹁
第65章 四爷的白月光2 夜已深
夜已深沉。
千羽也不再胡思乱想, 轻手轻脚下地去插上门,又吹灭了桌上的油灯,进入水灵界修炼去了。
如今的水灵界已经大变样, 面积比上一世增加了一倍, 土地也有两亩半, 被千羽规划的整整齐齐, 一亩地种药草, 一亩地种果树,树与树中间的空间还可以种粮食蔬菜, 每一寸土地都会合理利用起来,力争一点也不浪费。她都想好了, 等水灵界再扩大一些, 她就挖个池塘, 养点水族, 尤其是膏满黄肥的大闸蟹,美味的蟹黄包她吃了一辈子都没吃够。
剩下那半亩是储物区, 有一个供她打吐纳休息的小榻, 旁边是她上一世打造的一排排高高的储物架、储物格,还有她囤积的现代社会的一些生活用品、吃食和厨房用具等, 防的就是哪天去到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不至于潦倒的不成样子。
千羽探查了这具身体后,无奈叹气, 依然只是肉体凡胎, 也没什么天资灵根, 除了能用灵气慢慢滋养,也只能学一些粗浅的外家把式,好好练一练, 练成个大力士应该没问题。
她得好好利用这几天的时间,让自己变得强大一些,不然在逃跑的路上,怕是护不住老爹和柔弱的姐姐。
杏花坞这地方是不能待了,留下就逃不过一个死,即便她肚子藏的好不被发现,那个四爷也早晚都会回来寻她,难道要她像原身一样留在这里等他,然后再被他带回京吗?不不不,这不可能,绝不可能。
就原身这汉女贱民的身份,别说进四贝勒府后院,就是入府当个卖身丫鬟都没资格,无非就是弄个隐蔽的小院或庄子安置她,当个小猫小狗圈养着,连个正经的外室都算不上。贝勒府里有那么多八旗出身的高门闺女为四爷生儿育女,他又怎么看得上她肚子里的这块肉。
可惜这一切原身都不知道,她或许能通过胤禛的穿戴气质察觉到他不是普通人,却绝对想不到对方的身份地位需要她高山仰止。
在她眼里,那只是个成熟冷峻气质高贵的优质男人,一举一动都深深地吸引着她,附和她对异性的一切美好期待,且对方还有可能带给她和家人更好的生活。小姑娘脑袋一热扎了进去,继而深陷,沉沦。
天刚蒙蒙亮,千羽就穿戴整齐,准备出门看看。
汉家虽然规矩大,好在穷人家的姑娘需要操持家务,甚至是在田地里劳作。为了走动方便,大多都穿宽衣长裤,比较简单好穿,复杂些的裙装一般只在年节祭祀或一些重要场合才穿。
秦家的院子不大,却也不算小,由四间正房和三间厢房构成,房子有点老旧破败,屋顶的瓦片有了许多残缺,露出里面的黄泥茅草,墙根台阶处也长满了厚厚的青苔。
院子四周是用土石砌成的围墙,有一人多高,两扇掉了漆的木门,将门里门外隔绝成了两个世界。
院门口的大门边有两颗碗口粗的杏树,正是杏子成熟的季节,黄橙橙的杏子挂满枝头,一直延伸到了院墙外。
这里是杏花坞,一个位于镜水湖边的小村,因四处栽种着杏树而得名。每逢阳春三月,整个杏花坞里都弥漫着淡淡的香气,晨雾缭绕,宛如人间仙境。每逢杏子成熟的季节,杏花坞里又弥漫着一种独特的果香,浅浅一闻,就让人口齿生津。
千羽站在屋门口,迎着晨曦深深地吸了一口杏子香,仰头看着那高高的枝丫,思考着该用什么法子才能把杏子摘下来,爬树不现实,家里没有梯子,摇下来就摔坏了,或许可以做个简易的网兜。
按理说这个时节性子早该成熟过季了才对,可杏花坞这里的杏树不知是杏树变异还是水土特殊的原因,花期和杏子成熟期都比较晚,杏子甜中带酸,个头相对也大。
“怎么这么早起来,身子可好些了?”
一道温柔似软玉的声音从身后响起,带着一丝嗔怪和不赞同。
千羽回头去看,就见一个温婉纤细又不失柔美的姑娘,微蹙着眉,正满脸关切地看着她,眼神里满是询问。
也许是异卵双胞胎的缘故,秦凌岚和原身除了都生了一身白嫩如雪的皮子,长的就一点也不像。
同原身的精致完美不同,秦凌岚的五官单看并没有多出彩,组合到一起却形成了一种独具韵味的美,尤其那一身柔软似水的气质,更让千羽眼前一亮,竟还有些自愧不如。
惭愧惭愧,都说水至刚至柔,可身为万水之灵的她,是真和柔软贴不上一点边儿。
不得不说,千羽对秦凌薇的第一印象很好,她有点喜欢这个眼神清澈的温柔姑娘。
千羽冲她展颜一笑,“姐,我身子好了,一点事儿也没有,早点起来,还能帮你做早饭。”
见小妹精神头不错,脸色也红润,不似前一日的惨白,秦凌岚这才稍稍放心。
她只以为妹妹是快来月事受了凉才会腹疼,昨几个又被三婶娘的话给气着了,才会不舒服,压根就没往别处想。同秦凌岚相比,秦凌薇则更迷糊,一点也不明白自己身体的变化到底意味着什么。
家里没个女性长辈教导,姐妹俩就那么懵懵懂懂地长了这么大。若不是因为不懂,上一世的秦凌薇也不至于那么轻易就在人前露出马脚,被精明的三婶娘看出端倪,给宣扬的人尽皆知。
秦凌岚抬脚朝厨房走,边走还边打趣妹妹,“你做饭?还是别了,洪水才退没多久,庄稼都毁了,如今的粮食可精贵着呢!家里这点糙米还得省着吃,可不给你糟蹋。”
想起妹妹的黑暗厨艺,秦凌岚都禁不住打了个哆嗦,明明步骤没差,她还在旁边全程教导,妹妹就能做出别具一格的奇怪味道来,问题究竟出在哪里,至今都还是个迷。
在被妹妹的饭菜荼毒了几次,父女三人上吐下泻折腾得天昏地暗后,秦爹和秦凌岚父女俩再没敢让秦凌薇下厨,那种滋味这辈子都不想再尝试。
千羽一晒,想起原身那神乎其神的黑暗厨艺,暗暗咋舌不已。
这姑娘有点神奇,她是怎么做到的?做不好吃难道还做不熟吗?为什么经了她的手就会出现奇怪的味道,她这是点亮了什么奇葩技能?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原身这个特点倒是很符合千羽的心意。她只会吃,不会做。
“我不做饭,帮你打个下手还行的,我会烧火,还会淘米洗菜。”
千羽积极主动地自荐,她总得干点什么,帮着分担一下,这些家务全都丢给一个只比自己大了几分钟的姐姐,她却坐享其成,脸皮再厚实也过意不去。再说原身虽然没有姐姐那么勤快能干,倒也会干家务活,毕竟一个农家姑娘,即便爹和姐姐再宠着她,该会的也必须得会。
“……好。”
秦凌岚会心一笑,心里头软软的,暖暖的。
姐妹俩一通忙活,做了顿简单的早饭。并不浓稠的糙米粥,一小碟酱菜,一盘炒小青菜。
正好秦老爹起来了,父女三人围桌而坐,安静地吃了早饭。
千羽实在没胃口,只喝了几口米汤,就将剩下的半碗粥都匀给了秦爹,他一个大男人只吃那么点肯定吃不饱,却迎来老爹和姐姐不解又担心的眼神。
她只好解释说自己刚退烧没什么胃口,才勉强敷衍过去。
怀着身孕的身体本来就味蕾奇特,这会儿的她就特别想吃一碗足量足料的酸辣肥肠粉,面对桌上口味清淡的粗糙饭菜,怎么都无法下咽。
“今几个我再去撒几网,捕些鱼好拿去城里换点米,如今的米价涨的厉害,一石普通的白米就要二两银子,唉!也不知道朝廷的救济粮什么时候能发下来。”
秦老爹交代完,拿了个大沿草帽扣在头上,将渔网放进篓子里背好,拿起船桨就往大门外走。杏花坞依水而居,没多少土地,村民大多靠在镜湖打鱼为生,秦爹就是靠这个手艺将两个闺女拉扯大。
千羽追了两步,本想说要跟着一起去,想想还是算了,她还有别的事儿要做。
这边的秦老爹刚走出大门没多远,迎面就遇上了来寻他的族弟妹,说是弟妹,其实就是辈分低,岁数比他还大出一轮,和他那去世的老娘差不多。
秦爹想躲开这人,可左右瞄瞄无处可躲,只能硬着头皮同她打了招呼,脚步却一直没停。
老太太秦李氏,在杏花坞出了名的刁钻难缠,被她盯住,不扯层皮下来都不算完。
昨几个秦李氏上门,先是给他戴了好大一顶高帽,把他好顿夸,东拉西扯了小半天才表明来意。
杏花坞是秦氏一族的族地,居住着主支和各分支的秦姓人,族里的一应事物都归族长和各位族老掌管,可谓是权利颇大,利用权利给自家儿孙牟利也屡见不鲜。
大族老的小孙子到了成亲年龄,定了亲,选了日子,老宅的房子却不够住。杏花坞土地有限,即便想要扩建个几间房也没有多余空间。
大族老想儿孙们都能住在身边,即便不能住一个屋檐下,那同住一个村也好,于是就相中了他们家的房子,想用杏花坞外靠近县城的芦花村里三间瓦房同他置换。
秦爹一口回绝了,他家正房加厢房一共七间房,还独门独院的,拿三间瓦房就想换走?还让他们一家迁出族地,这不是欺负老实人嘛!
呸,说什么置换,还不是看自家这一支渐渐凋零,到他这一代更是无人为继,以此为借口,想要以势压人罢了。
他就知道他们不达目的不会善罢甘休,这不,又找上门了。
作者有话说:
无
第66章 四爷的白月光3 “他大
“他大伯, 昨几个和你说的事儿你觉的怎样?秦孝祖那孩子是个好的,住了你的房子,叫你一声叔, 以后你这家里家外有个重活累活也能给你搭把手, 等你老了那天, 还能给你打帆儿摔盆, 不比闺女强?这闺女啊, 再如何亲生也靠不住,嫁出去就成了别人家的人, 等你老了那天,还不是得靠着族里这些子侄养老送终, 你可要想清楚, 别犯傻。唉唉我说, 你走慢点……”
老太太惦着小脚, 一步三摇地追在秦爹身后,这嘴就跟炒豆子似的一刻也没停歇过。
见秦爹越走越快, 她的小脚跟不上, 累得直喘粗气,出了一脑门子汗, 又急又气,差点就忍不住骂人。
哼,若不是这事儿还没个准信……
秦爹丢下一句“你回吧, 我得好好想想。”就走远了。
他很烦, 左右为难不知该如何是好。
答应吧, 他不甘不愿也不想,家里的房子是孩子她娘还活着的时候盖的,他们夫妻俩风里来雨里去的打了五六年的鱼, 才攒够钱盖了现在的房子,后来家里又添了一对双胞胎女儿,一家人和和美美地过日子,直到女儿九岁那年,孩儿她娘一场风寒没熬过,扔下他们父女三个走了。
那里有他们一家四口太多开心美好的回忆,他舍不得。
不答应吧,对方在族里有权有势,有的是法子让他们父女三人在杏花坞待不下去,到那时候,别说还换给他们三间房,估计就是一片瓦他们也得不到。
屋漏偏逢连夜雨。
忙碌了大半天的秦爹沮丧地看着篓子里那十来条一指大小的鱼,无奈地叹了口气,换米的计划泡汤了,家里的米缸眼看就见了底,可怎么办呦!
在家的千羽和秦凌岚也没闲着,趁着天好,姐妹俩将家里的床单被褥全部拆洗了一遍,又将屋里屋外彻底擦洗了一番。
前些日子洪水漫进屋里,虽然很快褪去,可一些木制的家具和墙角墙面还是被水泡的潮湿发霉,好些地方还长了青苔和蘑菇。
忙完这些之后,俩人又合力摘了半篓子杏子,那酸酸甜甜的滋味,总算是安慰了一下千羽那闹腾不休的胃。
千羽手里拿着四爷给原身的那块玉佩,对着光细看。
上好的羊脂白玉,手感细腻柔滑,莹润又有光泽,婴儿手掌那么大,上面只雕着祥云和蝙蝠,并不是什么彰显身份的图样,看着就是一块品相不错又有些价值的玉,也是秦凌薇全部家当中最值钱的一个。
秦凌岚看到玉佩后,缝补衣裳的手一顿,眼神有了些微妙的变化,似惊讶,似失落,又像还有点难过。
“这玉佩,怎么……?”
她认得,这是那位艾四爷随身戴着的玉佩,怎么会在小妹手里?想起那些日子小妹对四爷无微不至的照顾,想起四爷对待小妹态度上的那一丝不同,心思敏感细腻的她,感觉胸口有点闷闷的。
千羽像是没察觉她的情绪变化,扬了扬手里的玉佩,笑着说:“哦,你说这个啊,四爷离开前给的,我看这玉质地不错,应当值几个钱,要不就当了买米吧?”
不知道他留下玉佩是作为定情信物还是什么,反正当时的他浑身上下就只玉佩这一个值钱物件,顺手就给了秦凌薇,也可能是赏赐奴才习惯了,顺手为之。
不管是什么,千羽可不想留着这玩意儿,不能吃也不能喝,看着就闹心,还不如换成银子,缓解一下家里就要揭不开锅的窘迫。
“当、当了?”
秦凌岚吃惊的睁大眼睛,不可思议地看向千羽。既然是四爷送的礼物,那自然应该慎重保管,好好珍藏,即便日后再无交集,留个念想也好啊!
四爷被她们姐妹救了后,只说他姓艾,在家排行四,京城人,来这里游学访友,没想到竟遭遇了洪灾。
至于别的,比如他多大,可曾娶妻生子,家里是做什么的……通通没有谈及。
她不知道四爷是什么身份,只看他身上穿的细绸和举手投足间散发的气势就能猜到,他必定是出身富贵门厅。
只因看清了这一点,她便克制自己心中不知何时开始滋生的那点淡淡情愫,她没有任何攀附富贵的心思,便不去妄想那些有的没的。
可她怎么也没想到,小妹竟收了四爷的贴身玉佩,难道她不知道这是私相授受,与她名节有碍?
“你……你们……?”
秦凌岚猜到点什么,却又没勇气问出口,粉嫩的唇瓣微张着,好半晌也没再吐出一个字,心里却期盼着是自己想错了。
千羽也犯了难,这里可不是开放的现代,而是礼教深严的古代,原身这样的姑娘是要被侵猪笼的。她也不知道要怎么坦白和四爷之间的混账事儿,还有肚子里这块肉。
她想着,若是就这么扔个炸弹出去,会不会将那父女俩炸个粉身碎骨?她不敢确定,任她再无所畏惧,这会儿也真有些打怵。
“不都说救命之恩,当涌泉相报嘛!这块玉佩就当是救他的报酬,明天我就进城当了去。”千羽说完便不再纠结这个问题,继续收拾那一堆半新不旧的衣裳。
姐妹俩的衣裳大多是细棉布料裁制,其中最能拿的出手的是一条低档绸缎做的橘色袄裙,是按照当地流行的款式裁剪制成,是唯一一条能拿得出手的裙子。
记得有一次,秦凌薇看族长家姑娘的裙子好看,回家后就跟秦爹念叨了一句。
秦爹当时没说什么,却记在了心里。
之后就连着打了七天的鱼,换了一块低档的绸缎料子,给姐妹俩各做了一身袄裙,原身还比姐姐多了个肚兜和手帕。
可见秦爹有多宠女儿,虽然平常时候闷不吭声,却有着一颗拳拳爱女之心。
秦凌岚见小妹坚持,知道劝不动,便也不再劝,眼下家里确实挺难的。
简单地吃过晚饭,秦爹就把房子的事儿以及自己的顾虑和姐妹俩提了一嘴,然后就拿过烟袋锅,吧嗒吧嗒地抽起了旱烟。
按理说他是一家之主,凡事都能拍板决定,哪用得着和两个闺女商量。可他这会儿心里是真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问问女儿们,或许能有点什么启发。
“爹,能不能找族长说说情?”
秦凌岚忙问,心里又急又恼,这简直是欺人太甚,离开了杏花坞,离开了宗族的庇护,他们父女三人无依无靠,要如何过活?
“……难!”
秦爹抽了一口烟,连着烟雾一起吐出了一个字。
族长和大族老可是隔房的堂兄弟,关系比和他这个出了五服的远支族人可近多了,只论亲疏远近,族长就大不可能为他们家主持公道。
他家这一支,子嗣一直不丰,大多单传,延续到他这一代只剩他一个,有事的时候连个帮衬的人都没有,不然族老也不会那么无所顾忌。
千羽搞明白前因后果后,顿时喜上心头,大大的杏眼一眨一眨,在烛火的映衬下散发着熠熠光芒。
在她看来,这是好事儿,反正她都要带着这父女俩跑路了,这房子院子也带不走,留下也是白白便宜别人,还不如顺势为之,换些看得见的实惠。
“爹,还是搬吧!”千羽出声道。
看到秦爹和秦凌岚都诧异地看着她,她继续往下说:“原因有三,一则我们父女三人势单力薄,小胳膊拧不过大腿。二则镜湖这几年的鱼越来越难打,靠打鱼过活只会越来越艰难,最好是另谋生路。三则……嗯……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我们不走不行,女儿不想死,更不愿爹和姐姐被女儿所累。”
本来千羽还想缓一缓,徐徐图之,可人算不如天算,事情就赶到这儿,为了堵死秦爹的后路,她决定坦白,赌一次,就赌秦爹的爱女之心,赌他是否愿意为了女儿的小命而放弃这里的一切。
赢了,皆大欢喜,若是输了,她再想别的法子就是。
在秦爹和秦凌岚惊疑不定的注视下,千羽咬了咬牙,缓慢且艰难地吐出几个字:“我……怀了身孕,是四爷的。”
话音刚落,秦爹像压缩的弹簧一样蹭地弹了起来,铜制的烟袋锅掉在地上,发出哐当一声脆响。
“你、你你你……你说什么?你怀了身孕?还是那个四爷的,你们什么时候……你、你这个……我怎么养了你这么个不知不知死活的孽障,我打死你算了,免得你活着丢人现眼,害人害己。”
秦爹眼眶都红了,身体像得了羊癫疯似的抖的厉害,他是又气又恨又心疼,扬手就要去打千羽,却被秦凌岚死死拽住了胳膊。
“爹,爹您消消气,小妹她还小,一时想差做错了事儿,再说,这也不能全怪她,定是四爷花言巧语哄骗了小妹,小妹心思单纯,哪里是他的对手?爹您别气,您现在就是打死她也没用,还是想想该怎么办才是!”
秦凌岚极度震惊过后,就是极度自责与愤怒。惨白着一张脸,牙齿被她咬的咯咯作响,眼泪噼里啪啦往下落,止也止不住。
若说之前她对四爷的好感度为正六十的话,这会儿就直接降到了负值,且还有一个劲儿下降的趋势。
她以为他是个正人君子,以为小妹顶多是和她一样,对四爷产生了一些暧昧情愫,女儿家的小心思,等四爷离开后,自然就会慢慢淡去。
却没想到四爷竟能恩将仇报,还对小妹做了那等禽兽事儿,难道他不知无媒苟合会给一个姑娘家带去怎样的灾难?
怪她,都怪她,她不该怕自己迷足深陷,就时常刻意回避,放任小妹和他单独相处。
自家小妹什么性子没人比她更清楚,天真又迷糊,单纯的像一张白纸,她哪里会懂得男女之间的那些事儿,一定是四爷引诱了她。
早知有今日,当初就不该救他,见他在洪水中飘浮,她应该直接用船桨戳死他才对。
“怎么办,还能怎么办?你妹妹除了嫁给他还能怎么办?我听他说过要去扬州一带办事儿,明日一早我就去扬州寻他,无论如何,也得让他上门来提亲。”
秦爹瘫坐在椅子里,肩膀都垮了下来,整个人散发着一股悲伤绝望的气息,其中还夹杂着一丝恐惧不安,他都不敢想,若是这事儿被族长和族里人得知,他们一家将会面临怎样的狂风骤雨……!
秦凌岚坐在秦爹身边掉眼泪,一样的六神无主,心慌的厉害。
屋里死一般的寂静,千羽见那俩人陷入了各自编织的悲愤恐惧的情绪中无法自拔,只好无奈地出声打破。
“爹,四爷是满人,我们是汉人,满汉不通婚,他不可能娶我的。再说看他那岁数,想必也早已成亲生子,我即便是跟了他,顶多也就是做个通房丫头。我虽是农女,还是贱籍,可也不愿给人做妾,连小命都攥在别人手里。”
这会儿的千羽也顾不上这俩人会不会怀疑他们的女儿/妹妹为什么一下子会懂得这么多,随便他们去脑补吧,她只想快点劝服这父女俩,早日跟她离开这是非之地。
天知道那该死的蝴蝶效应会不会出现在她身上,万一四爷提前来回来找她,得知她怀了身孕,执意要带她走怎么办?那她是出手干掉他呢还是……干掉他?
作者有话说:
无
第67章 四爷的白月光4 “爹,
“爹, 我错了,我糊涂我傻,我更后悔自己当初的冲动, 可错犯了, 大祸也已酿成爹, 咱搬走吧, 不然族里是不会放过我的。离开这里, 换个没人认识的地方生活。以后我就以寡妇自居,对外就说男人在洪灾中没了, 留下一个遗腹子,孩子以后就随我姓秦”
千羽自顾自地说着, 东一句西一句的, 也不知道自己都说了什么。
她很想让自己表现的有理有据有说服力, 却又觉得自己的话是那么的可笑又苍白。
换位思考一下, 她只要站在秦爹和秦凌岚的立场上想想,整个人都不好了。
初来乍到, 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儿的她, 就被这扑面而来的黑锅扣了个严严实实。做为背锅侠的她,真是哑巴吃黄连, 有苦说不出。
刚刚秦爹要打她,她连躲都没躲,就想着让他打一顿出出气也好, 原身确实也该打, 这哪是单纯, 简直就是单蠢,蠢到家了。
“小妹,你疯了吗?难道你还想留下这个孩子?那你以后怎么办, 你还得嫁人呐!你听话啊,别做傻事,明天我就陪你进城去看大夫。”
秦凌岚有些激动,声音都变尖利不少,还不得不哄着小妹,她好怕小妹钻牛角尖。
她想着城里医馆的大夫一定有法子,既然有保胎的药,就一定会有落胎药。她们神不知鬼不觉地除掉这孽根,不然小妹这辈子就彻底毁了。
秦爹被千羽最后一句话震的心神动了动,沉默了半晌,到底也没反对大女儿的话。
漫长又难熬的一夜终于过去,天还没亮,千羽就被秦爹和秦凌岚拉着进城去找大夫。
秦爹带上了家里所有的银钱,还有孩子娘当年的嫁妆,一对银制的麻花镯子,本来是留着将来给两个女儿一人一个做嫁妆,眼下也是顾不上了。
至于房子的事儿,早已被他抛在了脑后。
下河县是个小县,在淮安城西南方向,距离淮安大约百十里地,也是被洪水波及的县,只是受灾情况没远有淮安那边严重,并没出现大规模百姓流离失所的情况。
洪水褪去后,城里百废待兴,百姓的生活也在逐渐恢复正常。
进了城,找了个靠近城门较偏的小医馆,在门外等了好一会儿,等到天色大亮才有人来开门。
趁着街道上还没人的时候,千羽将头发盘了起来,弄了个简单的妇人发髻,看着就是一年轻的小媳妇,这才跟着秦爹和姐姐进了医馆。
等说明了来意和原由,老大夫看向千羽的眼神就带上了些鄙视和谴责,好像在说:你这妇人可真凉薄无情,男人尸骨未寒,你竟想打掉他唯一的子嗣,连个后都不给他留,忒的狠心。
千羽被看得都想跳起来打人了,这都是什么事儿啊!她就说这时代就不是人待的地儿,果不其然呐!
老大夫神情严肃地把了一会儿脉,然后就开始摇头,巴拉巴拉地拽起了专业术语,成功地将父女三人弄的云山雾绕一脸懵。
最后才捋着胡须,慢条斯理地给出一个结论。
意思就是千羽体质虚寒,本就不易受孕,若是强行落胎,血崩一尸两命的可能性很大,毕竟落胎药里含有大量的红花,药性刚猛霸道,对身体伤害极大,一碗药灌下去,会发生什么谁也说不好。
即便侥幸挺过去,伤了底子,日后想再怀胎也艰难。
一番话成功让秦爹和秦凌岚白了脸,两人无助地看着老大夫,满是惊慌无措,心里却渐渐打消了之前的念头,他们不想拿女儿/小妹的命去冒险,只想她能好好活着。
千羽不知道大夫的结论里水分有多大,不过这话倒是让她挺满意,本来她就没想打掉这个孩子,之所以来这一趟也是不想太拧了秦爹和长姐的意,和他们闹得太僵,毕竟他们也是一心为她好。
再说,就算大夫开药她也不怕,喝不喝还不是她自己说了算。
走出医馆的那一刻,已经认命的秦老爹就在心里做了个决定:搬家,回去就搬。
千羽再提起当玉佩的事儿,就没人反对了,都恨不得快点将这烫手的山芋丢出去。
城内最大的茂昌典当行门前,千羽以人多不好砍价的理由,成功地说服父女俩,一个人走了进去。
柜台里正在巴拉算盘的掌柜只抬眼瞄了她一眼,就低头继续算账,一点招呼人的意思也没有。
千羽也不在意,谁让她穿着寒酸,看着就不像有钱人,干当铺这行的,大都习惯以貌取人。
四处打量了一圈,新鲜够了,才慢慢走到柜台前,将用手帕包着的玉佩放在掌柜面前,又缓缓地剥开手帕,露出里面的羊脂白玉。
“掌柜的,估个价吧,死当。”
掌柜的眼睛转移到玉佩上,一下子就睁大了,忙不迭地拿起玉佩,翻来覆去地看了又看,末了还不着痕迹地打量了千羽几眼,眉头稍稍拧了起来。
看这小娘子的穿着打扮,可不像是能拥有这块玉佩的人,不过细看之下,这小娘子身上又隐隐有种雍容优雅的气质,不知道是不是他看错了。
一时间掌柜的也有些混乱,不过稳妥起见,他还是斟酌着问出了口:“你这玉佩的来路?”
玉是好玉,收了他能大赚一笔,可若这玉佩来路不正,为此再摊上官司可就不美了。
千羽明白他的意思,也没恼。
只稍稍酝酿了一下情绪,略垂着头,拿帕子擦拭了一下干干的眼角,几滴空间水就沿着脸颊流淌下来,瞬间泪流满面。
语气哽咽,既悲伤又无奈,似乎是被人触碰了什么伤心事儿。
“这玉佩是亡夫的贴身之物,本不想典当,可如今家里老的老小的小,那么多张嘴等米下锅,如今米价又涨的厉害,小妇人实在没有法子,这才……玉是死的,可人还得活下去啊!”
说完还抽了抽鼻子,扬起小脸楚楚可怜地看向掌柜。
掌柜有点尴尬,觉得自己的怀疑实在不该,这小娘子也不容易。
于是就轻咳了一声,转移话题道:“这玉质地尚可,死当价钱高些,给你算白银二百两。”
“五百两。”千羽回价。
“二百五十两,”
“四百八十两。”千羽又回。
“”
“三百六十两,这个价若还不成,小娘子就去别处瞧瞧吧。”
掌柜的咬牙切齿,忍着肉疼喊出了自己的底线价,再高他可就不干了。这玉佩好是好,可也得分在哪卖,要是拿去京城那边,遇到财大气粗的,这价格至少能再往上翻两番,可若是在当地出手,他的赚头就很有限了。
“成交。”
千羽点头,痛快地在契书上按了手印,得了白银三百六十两。千羽留下六十两碎银,其余三百两让掌柜的给换成了小额通用银票。
藏好银子和银票后,千羽脚步轻快地出了当铺,脸上哪里还有一丝儿悲痛哀伤之色。
掌柜的望着千羽的背影,怎么想怎么觉得这小娘子奇怪,可要说哪里奇怪吧,他还说不上来。
不过他的注意力很快就被那块羊脂玉吸引,从柜台里面拿出一个紫檀木盒子,小心翼翼地将玉佩放了进去,又将盒子放入珍玩柜里锁好。
千羽一出门,就看到秦爹和秦凌岚一脸紧张地盯着自己瞧,不禁莞尔一笑道:“爹,姐姐,事儿成了,很顺利。”
说完,又抬眼看了看东方的朝阳,估么着也就早上八点左右,一早上折腾到现在,还真是滴水未进,粒米未沾,就冲秦爹道:“爹,我饿了,咱去前面街摊吃了早饭再回去吧,我听说王麻子家里豆花和炸果子特别好吃。”
秦爹不知道那玉佩当了多少银子,不过想来几十两银子应该会有,为了安全起见,本来他还想着快点回家,县城里乞丐小偷不少,城门口那边还有些不知哪里来的流民,乱糟糟的也不安稳。女儿才从当铺出来,要是被人盯上了可不得了。
不过看到小女儿那期盼的小眼神,心里一软,拒绝的话就怎么也说不出口,不自觉地就点了头。然后又马上四下查看,见周围并没有多少行人,也没人注意他们父女,这才稍稍放心,小声地催促姐妹俩快点离开这儿。
他甚至都没想要问一问玉佩当了多少银子,更没想到将银子要过来,由他来保存。
秦凌岚看到秦爹那紧张兮兮的表情,不禁抿嘴一笑,爹还总说她宠着小妹,其实家里最宠小妹的就是爹,平时连句重话都舍不得说,但凡小妹所求,爹都是想也不想就应的。
小妹出了那事儿,想来爹才是最难过的那一个。看着秦爹那满是血丝的眼睛和疲惫的脸,秦凌岚的心里又开始心疼起来。
霎那间,秦凌岚感觉自己肩上的担子又重了几分,决心也更坚定了几分,她作为家里的长女,一定要照顾好爹和小妹。
洪水退去的地面上,残留着厚厚一层黄色的泥土,待黄土完全干透之后,踩上一脚就会扬起一阵尘土,来往走动的人和马车一多,尘土漫天飞扬,吸口气都能闻到浓重的土腥味,呛得行人纷纷捂嘴轻咳。
突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由远及近,伴随着喊声和甩鞭声,“退让、退让、朝廷办差,闲杂人等速速退让”
人群传来一阵骚动,纷纷朝道路两旁躲闪,顿时人挤人,人踩人,尖叫怒骂声此起彼伏。千羽被秦爹拉着往后退,混乱中还不知被谁狠狠踩了一脚,疼的她龇牙咧嘴。
一队身穿轻甲,腰挎长刀的侍卫骑着马快速从街道上驶过,为首的那人侧脸瞧着很年轻,宽肩窄腰,玄色的长袍马褂裹着健硕的身躯,长而有力的大腿紧紧夹住马腹,骑马的姿态竟隐隐透漏出一股洒脱不羁的贵气。
只是那半个秃瓢和后脑勺长长的辫子实在有碍观瞻,让千羽忍不住一阵牙酸。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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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四爷的白月光5 等父女
等父女三人坐在了早点铺子里, 吃着香甜的豆花和炸果子,耳边还能听到不少食客在议论刚刚那一队人。
“唉,知道吗?我有小道消息, 说是朝廷派了钦差组织赈灾, 听说里面还有两个皇阿哥, 你说这皇子阿哥都亲自来了, 那朝廷的救济粮是不是就能快些发放下来了?”
“这个真不好说, 咱们县受灾不重,即便有救济粮, 分到咱们这些普通百姓手里,想必也不剩多少, 依我看啊, 还是别太惦记的好。”
“你这说的是什么话, 虽说以你我这样的身家, 不差那三瓜俩枣,可蚊子腿再小那也是肉啊!没道理送上门的便宜不要, 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嘿嘿, 是极是极。”
旁边桌两个中年汉子你一言我一语地小声议论着,听得秦爹的脸色却越来越黑。
心心念念盼望救济粮的他, 听到这话不黑脸才怪。
回去的路上,千羽将典当玉佩的数额一说,本来是想让秦爹宽宽心, 告诉他们如今家里不缺买米的银子, 没想到却成功地让那父女俩的脸色变了又变, 由一开始的忧心忡忡转变为患得患失,一路胆颤心惊地回了家,这才稍稍松了口气。
没人提银子的事儿, 千羽也没主动交出来,毕竟放哪儿都不如放在她这儿安全。
既然确定了要留下这个孩子,父女三人在晚饭后又针对房子的事儿讨论了一番,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秦爹三天闭门不出,秦家的大门也一直紧闭着。
这三天来,父女几个也没闲着,将家里的东西归拢分拣,收拾打包,准备一并带走。
在千羽看来,这个家里还真没多少值得带走的东西。除了些破烂家具,就是铺盖细软,锅碗瓢盆等杂物。其中一些还是用旧了坏了的,也是时候换新了。
秦爹和秦凌岚不舍得丢,还非要给千羽灌输“破家值万贯”的思想,她也是没辙。
虽然现在家里有银子了,可以适当地改善一下生活,但她也不好表现的太过。性子要一点点扭转,一下子跨度太大,她真怕吓着那父女俩。
这里是古代,人们普遍挺迷信,万一脑补些什么了不得的东西,闹心的还是她。
对比原身,她的性子有了一些变化,可谁让她是孕妇呢,孕妇情绪不稳定可是经过那天的老大夫证明的,他还让家人多体谅包容一些呢!
所以,秦爹和秦凌岚不但没怀疑她分毫,反倒对她照顾的更加细心周到。
实际上这几天的节奏是这样事儿的:
“薇薇你别动,这凳子太重,你别闪着,让爹来。”
“微微你坐那休息,老实吃你的杏子,这点活哪用得着你,姐自己收拾就好。”
“薇薇你困不困?”
“薇薇你渴不渴?饿不饿?”
“薇薇你?”
父女俩彻底将千羽这个孕妇当成了易碎的瓷器,恨不得搭个板将人供起来,生怕磕了碰了有个什么闪失,连喝杯水都不让她动手。
千羽简直哭笑不得,又不忍拂了他们一番心意,只在一日三餐和饮用水中加点料,帮助他们一点点改善身体。
虽然相处的时间不长,但她真的很喜欢原身的亲人,很喜欢这个家。默默付出却爱女如宝的老爹,情真意切又破有担当的长姐,一家人不离不弃,互敬互爱,宁愿报团死,也不四散生。
这样的家人,千羽又有什么理由不看着护着?
秦爹这边稳的一匹,大族老那边却坐不住了,眼瞅着孙子的婚期越来越近,房子的事儿还没落实,怎能不着急。
于是,第四天的一大早,秦李氏就再一次登门。
秦李氏半真半假地数落了秦爹几句,态度较之前的强硬明显有些软化,还主动询问:“是不是有什么难处啊?有难处尽管说,同族同宗的,什么事儿都好说。”
秦爹苦着脸,拧着眉,吧嗒吧嗒地抽完一袋烟,这才打开了话匣子,开始往外倒苦水……围绕着自家的穷困日子和俩闺女以后的嫁妆,以及对未来新环境新生活的担忧和恐惧,字字句句发自肺腑,灼人心神,说的秦李氏都有些不落忍了。
她不自在地挪了挪屁股,以便掩饰自己的尴尬。
这事儿吧,大族老办的确实有些不地道。芦花村那边不临水打不了鱼,他们父女三个又没有地和水塘,搬过去还不知要靠什么为生,这和推人下火坑有什么区别。
可她只是个中间传话的,这事儿还真不归她管,她顶多能帮着说和说和,为这父女三人多争取点好处。
想必大族老也不是个蠢的,事闹大了,若是再把人逼死了,捞不着好不说,还让外族人看了笑话。
然后,这事儿就在秦李氏的调和下达成一致,房子换了,连带着一条小渔船,大族老一方再补偿给秦爹一百两,但秦爹和两个女儿的户籍要转到芦花村去,因为杏花坞的户籍涉及到水塘的一部分利益,人都搬离了杏花坞,自然再不能占着这部分好处。
这其实和把父女三人扫地出门没什么区别,只是没明着表示罢了。
他们能这么做,那真是一点心理负担也没有,毕竟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秦爹一把年纪后继无人,等他死了,他这支自然也就断了,哪还有什么价值可言。
秦爹免不了失落,千羽则安慰他道:“爹,您也不用难过,日后等咱们发达了,有机会改了贱籍,爹就可以将咱家这支拎出来单独开宗立嗣,再不用仰人鼻息。”
“哼,胡说八道,不许对祖宗不敬。”
秦爹嘴上呵斥小女儿,心里却着实轻松不少。他不知道将来会不会有小女儿说的那一天,不过心里却还是留下了一点痕迹。
第二天一早,父女三人就带着行礼,坐着雇来的驴车离开了杏花坞。
看着秦爹和秦凌岚那微微泛红的双眼,恋恋不舍地遥望着杏花坞的方向,千羽心里也很不好受,却没劝解什么。
若是可能,她也不愿意带着他们背井离乡,颠沛流离。
杏花坞这里很美,尤其是春季,就仿佛世外仙境一样。她融合了原身十六年的记忆,同样也舍不得。
可形势比人强,若是不走,以她如今的力量,在这个皇权为天,宗族当道,又没什么人权的的朝代,她保不住自己,更护不住那父女俩。
她唯一能给出的承诺就是:将来寻一个更美好的世外桃源,让他们按着自己喜欢的方式,幸福顺遂地过完这一生。
一路气氛低迷地赶路,谁都没说话。
值得庆幸的是,芦花村的三间房瓦房比想象中的要好,有七八成新,也是独门独户的小院子。
房子是村西的头一家,东边紧挨着是一个不小的水塘,因此这个小院离附近的村民还隔着一段距离,这一点倒是很合千羽的心意。
毕竟他们在这也住不久,没必要去发展什么邻里关系,陌生点倒是能少些麻烦。
等往屋里搬行李时,远远地就瞧见水塘那边有人朝这边张望,却没谁特意凑到近前来打个招呼。
户籍转了过来,秦爹就揣着千羽给的二两银子去了里正家。甭管怎样,户籍还得先落实,以后寻到定居地再转就是,可别糊里糊涂弄成黑户就糟心了。
千羽并不太了解清朝的户籍制度,不过一定不会比现代规范严格就是,能钻的空子想必也不会少。
她觉得这次的洪灾就是个好时机,洪灾势必伴随着大量流民迁移,各地户籍管控也会变得松散,他们可以随大流,以流民的身份为掩护,打着投奔远亲的目的,直到寻到理想地安居立户为止。
秦爹拿着千羽给他买骡车的五十两银票,有点发懵。“薇薇啊,咱家都搬家了,户籍也落了,还用得着大费周章地去别处谋生吗?
他以为搬到芦花村就安全了,反正这里也没人认识他们父女,小心点应该能瞒住,哪还用得着继续折腾。
千羽扶额,他们不仅要躲熟人,更要躲四爷啊!那才是终极大杀器,一声令下,能撵着你上天入地。
“爹,芦花村还是太近了,况且族里都知道咱们搬到了这里,没准什么时候就漏了馅,咱们不能抱着侥幸的心思啊!一旦事儿发,追悔莫及。”
秦爹最终还是选择妥协,纵然他有一万个故土难离的理由,也抵不过女儿的命重要。
揣着银票去牲口市场买骡子和车厢,一想到自家也即将成为有车一族,心里莫名还有点小兴奋。
虽然买马更好,可马太贵太张扬,驴又没什么耐力,还爱尥蹶子,综合一下还是骡子好,拉车赶路肯定没问题。
秦爹将牲口市场逛了三圈,货比三家后,才挑中了一头身强体壮的大青骡,又配了普通版的车厢和赶车的一套家伙事儿,一共花了十八两银子。
最后卖家还搭送了一个方便上下车的脚踏,又手把手地教会了秦爹怎么赶车,可谓是良心卖家了,售后真心到位。
新手司机赶着骡车战战兢兢上路,好几次为了躲避行人,差点就把车赶到沟里去,好在这大青骡还挺聪明,看到危险自己就停了下来。
小半天过去,秦爹终于找着点感觉,可以驾驭自如了。
男人嘛,无论哪朝哪代,对车这种东西大多存着极大的热情和敏锐的神经,秦爹自然也不例外。
遇到人多的路段,他干脆就牵着骡子慢慢走,按照千羽的要求一样样地置办着,途中还停下买了半只烤鹅,准备带回去给女儿补身子。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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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四爷的白月光6 秦爹牵
秦爹牵着骡子回来时, 晒得黑黢黢的脸上竟然带上了笑。不等吃晚饭,他就牵着他的新宠去水塘边刷洗,细致耐心的模样像是在伺候一个孩子。
“爹笑了, 真好!自从娘去了以后, 爹就很少笑, 连话都变少了。”
秦凌岚看着水塘边正一边忙乎一边又不知同骡子说些什么的秦爹, 冲千羽感慨着。
千羽闻言, 也伸着脖子朝那边瞧了一眼,夕阳下的池塘边, 一人一骡子显得格外和谐。
“姐,你说爹为什么不续娶?按说他的岁数也没多大, 难道都不会感觉孤独吗?”
这个问题千羽是很好奇, 秦爹才四十几岁, 只是常年辛苦劳作, 风吹日晒的,面相显得有点着急。
古代男人三妻四妾是常态, 合情合理又合法, 穷人家不讲究那些,那是因为没钱养不起, 压根就不是不想养。
小妾养不起,那正妻亡故续娶个继妻就更是稀松平常事儿,古人讲究男主外女主内, 内宅的事儿总得有个人掌管, 女儿总得有人教养, 就算是贫民阶级,讲究些的人家也有三不娶之说。
反倒是秦爹这样独自拉拔两个女儿长大的比较反常。
难道是因为怕两个女儿受后娘磋磨就选择一直单身?这话说出去谁会信呢?难道他就不想多子多福?
事实明显并非如此,对于后继无人这一点, 秦爹的言行中明显带着浓浓的遗憾。
秦凌岚:“……”
小妹自从怀了身孕后人就变了,连爹都敢打趣,真是没大没小。
千羽接收到了秦凌岚的温柔瞪视,忍不住呵呵笑。这姐姐,瞪人都那么温柔可爱,也不知将来会便宜了谁去?
大青骡成了秦爹的心头好,秦爹还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小青。
千羽每天偷摸喂它几个空间里的水果,渐渐地,小青就变得越来越有灵性,还能听懂一些简单的话,尤其喜欢往千羽跟前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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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府衙的书房里,刚接待完当地富豪盐商的胤禛,抬手按了按疼的直蹦的太阳穴,眉头都拧成了川字。
这群无良的奸商,利用朝廷给的便利兴家,平时骄奢淫逸,挥霍无度,朝廷需要他们伸出援手时,却一个个做起了缩头乌龟,用上了拖字决。
一群可耻的国之蛀虫,成箱成箱的金叶子宁可撒到河里听个响,也不肯为朝廷贡献一分力量,不肯舍灾民一粒米。胤禛咬牙切齿,心底戾气横生。
哼!等着吧,早晚有一天……
洪灾后,朝廷下了明旨开仓放粮,可当胤禛带人赶去苏州、太仓等地粮仓查看时,傻眼了,屯放陈粮的粮仓居然是空的!空的!那么多粮食都去哪儿了?
简直岂有此理,十几万的灾民等着朝廷开仓放粮,无数个家庭等着救济粮活命,谁来告诉他,粮食呢?粮食要从哪里来?
那些官员一推二五六,一问三不知。胤禛一怒之下,就强行将一干官员和他们的家眷都控制住,也不管这些人的背后都站着谁。
八百里急报回京,一道奏折送到了御前,只待皇上旨意。又修书一封给太子,将这里情况和他报备了一遍。
可即便圣旨传达,从别省调粮,也需要不短的时间。
于是胤禛积极联系当地盐商,集资筹粮,以期暂时缓解眼下困局。
想法虽好,却迟迟无法落实。
半个多月过去了,在十三弟多方奔走的协助下,一共才集资了八万四千两白银和三百石陈米,对比数量庞大的灾民来说,只是杯水车薪。
银子拿去就近买粮,粮食用来维持灾民一日两餐的稀粥,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生什么大的动荡,更没出现灾后疫情的迹象。
只是,这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胤禛愁的嘴角起泡,整个人好似每分每秒都被架在火上烤。
贴身太监高福端着一壶菊花茶进来,脸色的喜色遮都遮不住。
“主子爷,好消息,福晋来信了,随信而来的还有二十车粮食和八车药材。这是福晋和暗卫的信,您请过目。”
胤禛喝了几口高福递过来的菊花茶,舒缓了他那火烧火燎的嗓子。先拿过福晋的信看了起来。
福晋是个贤惠稳重的,性情内敛又含蓄。这次却不知为何画风有所转变,一封信有大半篇幅用来描画她对自己的思念担忧之情,颇有几分小女子的婉转缠绵之意,这让胤禛有些适应不良。
收到他脱险的消息,福晋喜极而泣,打赏了府里上下不说,还特意去了寺庙烧香拜佛添灯油。
得知他在这边差事办得艰难,福晋便组织了府里的众姐妹,凑了些体积银子买粮食和药材送来,希望能为灾区百姓尽一份绵薄之力,为自家爷分担一二。
看到这里,胤禛的嘴角抽了抽,爷竟到了被一群后宅女子救济的地步了?不过心里到底多了几分熨帖。也难为她们,后院那些个女人,可不是人人都富裕。待他回去后,多赏赐她们些好东西补偿便是。
信的最后轻描淡写地提了前段日子弘辉病了又大好的事儿,让他不要担心。又叮嘱他好好保重,莫要以身犯险云云。
看完福晋的信,胤禛的心情有些微妙,将信从头到尾又看了一遍,那种违和的感更甚。
若不是他确定是福晋的笔迹,他都不敢相信这信是出自福晋之手,莫不是被他死里逃生给刺激到了?。
压下心底的那一丝怪异,胤禛又拿府里暗卫的信看了一遍,眉头就越拧越深,周身也散发着阵阵冷气。
一旁候着的高福两股战战,小心肝直颤,京中莫不是出事了?
他打小就跟着四爷,偷摸研究四爷微表情很多年,多少琢磨出了一些门道,别看四爷这会儿只是沉着脸拧眉,他敢确定,四爷生气了,定是发生了什么不得了的大事。
据暗卫描述,前段日子,大阿哥弘辉惊了马,从马上跌落时,脑袋磕在石头上,磕出个鸡蛋大的血窟窿,太医们给处理了外伤,眼见大阿哥的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灰败下来,连御医也连连摇头,束手无策。
福晋悲痛欲绝昏厥过去,醒来后就一直守着大阿哥,亲自喂药擦身,还将伺候的下人都赶了出去,一个人不眠不休地照顾了大阿哥三天,愣是将大阿哥从阎王手里抢了回来。
大阿哥醒了后,身子也在慢慢恢复,很快就脱离了必死之境,连太医们都大呼不可思议。
大家都说定是福晋的一片爱子之心感动了长生天,降下福泽保佑大阿哥化险为夷。
暗卫查出大阿哥惊马事件不似意外,倒像是人为,只是线索模糊不清,还待进一步调查。
胤禛怒极反笑,好,好啊!竟还打上了他子嗣的主意,无论这幕后黑手是谁,他都不会放过。
“去,派人将爷才得的那两匣子粉珍珠送回府给福晋,就说爷感念她为弘辉的一番慈母心。”
“嗻。”
高福领命,刚准备出去,就听胤禛又问:“十三爷如今到哪了?”
他遇险失踪的信息传回京城,一向同他感情甚笃的十三弟胤祥竟求了皇上,带着圣旨风尘仆仆地赶赴过来。彼时他已经脱险,胤祥便协助他一起处理灾后的一应事宜,是他得力的帮手。
“回主子爷,奴才听回话的人说,十三爷现下正在下河县一带行走,不日便可返回。”说完便在胤禛的示意下退了出去。
下河县下河?杏花坞,对,那个小村子就叫杏花坞,那个他被人救下的地方。
提起杏花坞,胤禛脑海里不禁浮现出一张娇憨明媚的笑脸。
想起那个可爱的姑娘,想起那一夜她在自己身下婉转承欢,一点一点慢慢暂放属于她的独特魅力,他心里一荡,突然就很迫切地想要快些见到她,将她抱在怀里好好疼爱。
那是个清透如水晶,灵动如小鹿一样的姑娘。
和她相处,胤禛觉得格外的轻松自在,不必斟酌试探,更不必谨慎防备,浑身每个毛孔都透着舒畅惬意,心情也会不自觉地变好。
刚起了去接人的心思,就被理智压下来。
他这边忙的焦头烂额没有头绪,即便将人接来他也顾不上,若是再被有心人到皇上那参他一本,说他不务正业耽于美色就得不偿失了。
再等等,等他处理好这里的差事,亲自去杏花坞接她,带她一同归京。胤禛摩挲着手中的紫檀木手串,心中一片火热,面上却古井无波。
佛说:时也,缘也!
人生中的际遇有时候还真不好说,有些人,有些事儿,错过了,就是一辈子
下河县城三十里外的土路上,永盛镖局十五名身强体健的镖师,押送着六辆双马拉的车缓缓前行,前面四辆马车每辆上面并排装着三口棺材,棺材上面裹着大大的防雨油布,随后的一辆马车拉着雇主的管家随从,最后一辆拉的是野外安营住宿必备品和刀剑棍戟等武器。
这趟镖受雇于一个姓贾的富商,据说他是得了高人点化,改坟茔换风水,只要将他这一支的先人骸骨迁回福建老家重新安葬,至少能保贾家再昌盛百年。
棺材这东西,和死人沾了边,谁都嫌晦气,不吉利,避之唯恐不及。
可架不住贾老爷给的银子多,路程虽不近,可这一趟镖就有五千两,能顶得上镖局好几年的盈利,镖师们也能狠狠地赚上一笔。
作者有话说:
无
第70章 四爷的白月光7 镖头叫
镖头叫魏三, 是镖局老板的小舅子,俩人碰头一商量,干了, 不就是几口破棺材, 怕个卵蛋!
一个年轻点的镖师同旁边的同伴小声嘀咕, “唉, 不对, 这事儿我越想越觉得古怪,你说这大热的天, 活人都能给烤化喽,这棺材我咋一点臭味也没闻着呢?”
那人斜睨了他一眼, 嗤笑道:“怎么, 你小子还想臭气熏天还是咋地?吃饱了撑的你。再说这都死了多少年了, 早就烂成一堆骨头渣子, 这棺材又密封的那么严实,还哪来的味儿。”
魏三回头瞪了两人一眼, 怒生呵斥道:“娘的, 闭好你们的臭嘴,也不怕冲撞了。”
俩人神色一凛, 忙双手合十,冲着棺材拜了拜,嘴里还念叨着:“阿弥陀佛, 阿弥陀佛, 勿怪勿怪”
魏三眼神莫测地瞄了一眼马车上的红棺材, 大声吆喝着,“兄弟们加快速度,到下个小镇就能歇上一阵, 今几个天黑前咱们得赶到长泽,长泽城外十里坡有个土地庙,今晚就在那边歇脚。”
不是他们不想走大路进城歇息,实在是车上拉的东西太扎眼,要么去义庄歇脚,要么就在野外过宿,反正都是避着点人为好。
义庄是不想了,没人想在那地方睡觉。
他们这些耐造的糙汉子,既然干上了镖师这一行,自然是有些拳脚功夫傍身。
长年累月在外奔波行走,早就习惯了风餐露宿,如今又是大夏天,就更加没了顾虑。
再一个就是他心里也犯嘀咕,觉得这事儿有蹊跷,那棺材的重量不对,两匹马拉三口棺材竟还有些吃力,吭哧吭哧的走也走不快。
他不清楚这里面装的什么,却有一点可以肯定,绝不是什么先人骸骨。
一想到这些,魏三心里就打起了鼓,祈祷着这趟镖能无波无折地送达。
魏三心头七上八下的,总也安稳不下来。
索性这大半日顺顺当当没出什么差错,不过这也许和他们镖队走的不是大道,一路上也没遇到多少行人和来往车马有关系,不过总算是一个好的开头。
他们这一行也有讲究,若不是十万火急的镖,走镖前总要选个吉日,择个良辰,清香供奉,拜一拜关二爷,请他老人家就保佑这一趟人镖两平安。
这次贾老爷的镖就赶的很,连准备时间都没容出多少,头天晚上双方订好契约,第二天一大早就出发,兄弟们也只匆匆同家里打了声招呼就上路,大伙心里都不怎么得劲儿,不过是看在银子的份上忍着罢了。
他突然又想起了什么,就回头望了望,看到后面远远地跟着一辆骡车,知道是那老汉一家,便转身回到自己的位置继续赶路。
跟着吧,他收了人家五十两银子,说好了让骡车一路跟在他们镖队后头。
这一路山高水长,免不了会遇个路霸匪寇什么的,跟着镖队走,干他们一家三口也是种无形的庇护。
他魏三虽然是个大老粗,可也是个响当当的汉子,一口唾沫一个钉,还干不出那出尔反尔的事儿。
后头远远跟着的骡车上,秦爹坐在车头吧嗒吧嗒抽着旱烟,任由大青骡不紧不慢地朝前走,始终和前面镖队保持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
秦爹手巧,早年跟个木匠学了些皮毛,做些简单的家具摆件完全能够胜任,多美观谈不上,结实耐用倒是真的。
车厢买回去后,秦爹就照着千羽的提议,在车头上方连着车厢处装了一个竹片编成的席子,左右两边可以卷起来,既能遮阳又能挡雨,通风还凉快。
车厢尾部又往外延展了两尺,做了个装杂物的小隔间,竹帘子一遮,倒也看不出什么。
这也幸亏他们没什么有重量的行礼家当,不会造成车厢一头偏沉的危险情况。
隔着一道竹帘的车厢里,两个打扮的土里土气,肤色蜡黄,脸上还长着恶痣的村姑坐在车厢两侧的木榻上,透过敞开的车窗欣赏着沿途的风景,手里各拿一把大蒲扇,一下一下地扇着,带起一阵阵潮热的风,让人心烦意燥。
“微微,咱们真的要一直跟着前面的镖队走吗?一想起那马车上拉的什么,我这心里就直发毛。”
“姐姐,你就放心吧!爹说了,咱这是花钱买平安,跟着镖队走,一路上能少不少麻烦。”
就他们那镖,看着都嫌晦气,谁还会上杆子去劫,遇到了都恨不能绕道走。
那么多口棺材,视觉冲击绝对不是一口两口棺材可比,大白天看着都瘆得慌,再胆儿肥的劫匪也得有所顾虑。
千羽想着,是不是应该给那父女俩一个定心丸吃吃,万一这一路胆战心惊的再吓出个好歹来就不好了。
秦爹尚算淡定,秦凌岚胆子就太小,黄啦吧唧的脸色都透着几分惨白。
这么想的,千羽也就这么做了。
她往车门方向挪了挪,确保秦爹和秦凌岚都听得到。
“今几个一早,我买干粮回来,就在镖局后门的拐角处,就听到姓贾的富商和他的管事在小声说着什么。我耳力好,就听了那么一嘴。原来那棺材里装的压根就不是死人骨头,而是些别的,呃……别的东西。之所以用棺材装着运走,为的就是掩人耳目。”
她特意让小一探查过,哪有什么死人啊!那些棺材里满满登登的全是金银元宝和一些价值不菲的古董珍玩。有一口棺材里的元宝底部居然还有官方铸印,这真是……胆子大的能包个天。
这得有多急?竟连熔了重铸的时间都没有,就急火火地往外倒腾,也难怪选了棺材这么个装载工具,至少看外表就安全不少。
小一还打趣她要不要劫个富济个贫什么的,弄得她心里还有点小痒痒。可惜也只能在心里想想,眼下的情况是她做不到啊!
“当真?”
父女俩车里车外的二重唱同时响起,秦爹还掀开竹帘,伸了半个脑袋进来。
千羽点头道:“千真万确,别人可能不知情,那雇主说的话总不会有假。所以说,姐姐你根本就不用怕。”
安慰完了父女俩,她又拿出事先准备好加了料的水壶,递给了秦爹。
“爹你喝点水,这天闷热的厉害,可别中了暑气。”
秦爹接过水壶,看看小女儿,又看看大女儿,果断缩回脑袋,用喝水来转移一下注意力。
这模样,实在是太磕碜了,真不知道薇薇是怎么将她和她姐姐捣鼓成那副丑样子的。
黄皮子就不说了,那粗眉耷眼大嘴叉是怎么回事?脸上斑斑点点还长着几颗恶痣,多看两眼都觉得辣眼睛。
丑是真丑,倒是安全多了,不然他还真不敢跟着镖队后头走,毕竟是一群彪夫莽汉,他可不敢拿两个女儿去赌人性的善。
洪水祸害过的路面坑坑洼洼的很不平整,有些地方还有留存着大量的黄泥和细沙,车轮子一旦陷在里面,再拉出来可得费点劲儿。
镖队的马车就陷进沙窝里好几次,因为车体重,陷得也就越深,一群人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马车弄了出来,因此还耽搁了不少时间。
小池镇外的树林旁,镖队停下来歇息的同时开始生火造饭。
秦爹也将骡车赶到路边的大树底下,也不栓着小青,任由它自己吃草。
姐妹俩下了车,活动一下酸软的四肢,车厢毕竟狭小逼仄,一直蜷腿坐着也很累。
虽然骡车速度不快,可架不住路况不好,这年头的马车骡车可没有减震,颠起来绝对能让你怀疑人生。
才半日的工夫,姐妹俩就遭了大罪。
千羽心有余悸地摸了摸小腹,忍不住长长呼出一口气。再这么颠下去,她真有点担心肚子里这块肉会被颠出来。
一想到前往福建的长路漫漫,顿觉生无可恋。
秦爹说他们去福建投奔亲戚,真不是随口胡编。
姐妹俩的娘姓秦刘氏,祖籍福建泉州南安县,刘家的族地就在那里。
刘姓在当地是个大姓,刘氏一族人口不少,也是个大家族,只是族人大多平庸无为,最出息的一个在康熙二十六年考中了举人,熬了数年,才熬了个南安县主簿一职。
虽是九品芝麻官,却也足以令整个刘氏宗族以他为荣,他通过一己之力完成了阶级跨越,走上了仕途,给族里年轻一代立了标杆,做了榜样,给宗族也带去了许多便益。
秦刘氏虽是外嫁女,可身上到底有着刘家的血脉亲缘,族里还有一些没出五服的亲戚。早年秦刘氏还在的时候,和那边一直没断过联系。
也因着这层关系,秦爹才决定千里迢迢去投奔。他倒也罢,两个孩子是秦刘氏亲生,和那边怎么也算是沾亲带故有点关系,他们父女三人到了那边,刘家族人即便不能给予他们多少照扶,至少不会任由他们被当地人排挤欺凌。
“薇薇,可是有哪里不舒服?是不是恶心反胃了,快吃个杏子压一压。”
秦凌岚刚摆放好几个折叠板凳和折叠小方桌,想着正好可以趁这个时间吃些干粮,一转身就看到小妹一只手捂着肚子,一脸的苦色,顿时就着急上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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